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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穿上比模特穿上还要好看。
梅子和另外一个女伙计进了更衣室,过了两分钟之后出来了。
她们两个都穿了大红的毛衣,因为他们亲眼看着方千雪穿这个顏色特別好看,早就跃跃欲试了。
两个人穿的是成套的,大红的毛衣加上黑色的铅笔裤。
「这,这是什么衣服?是啥时候穿的?」
「哎呦!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衣服,別说,真好看,还带弹性呢。
」一个女人拉拉模特上的毛衣竟然能撑开。
「是秋天穿的?」这个她还猜对了,这一款就是秋天和春天穿的。
「这怎么卖的?红的真好看。
」
「这个是新奇物件,做这衣服可费时了。
十天半个月都做不出来一件。
费功夫的很。
这衣服多像样啊!
穿身上立刻就显得身份不凡。
」其实是穿在身上特別有气质,可是老板娘她不会说。
「各位,这是我们店开发的新產品。
整个炎国头一份儿,谁先穿谁就走在別人前面。
以后会以穿毛衣为荣,拥有一件毛衣你就变成人人羡慕的人。
数量有限,先买先得,晚了就没了到时候会后悔。
小伙子们要娶媳妇儿的,赶快送心爱姑娘一件毛衣,爱她就送她毛衣。
毛衣恆久远,一件永流传。
」方千雪也穿上一件宝蓝色的。
其实她说这话也没错,毛衣可以拆了重新织可不是『永流传吗』?
她肌肤赛雪,穿上宝蓝色那叫一漂亮,脸色更显白皙。
梅子傻眼,说好的穿大红的好看呢,结果人家穿宝蓝色也特別漂亮。
哎!
主要是人好看穿啥都好看。
「多少钱一件?」
「真的数量有限吗?」
「我儿子要订婚,要是价格还过得去我就买一件红的给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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