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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向女人,说出一个名字,问:“你是来为她复仇的?”
“没错!”
女人情绪变得激动:“要不是你!
她也不会死!”
诸伏景光轻叹一声:“她做了不利组织的事,就算不是我,琴酒也会派出其他人杀掉她。”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谁杀了她,我就杀了谁!”
诸伏景光不再说话。
不管是琴酒交代他铲除的那位为组织效力的“朋友”
,还是面前的女人,他们都不是什么善类。
不值得被他手下留情。
诸伏景光是温柔的风,但他也知道“取舍”
二字改如何书写。
善良的人在组织里可活不下来,他们只会被碾碎成渣。
小不忍则乱大谋。
正义是被罩在玻璃里的光,遥不可及,但他们必须前仆后继。
为了能扳倒盘踞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多年的黑衣组织,诸伏景光亲手把自己敲碎,再一片片重新拼好。
要夺枪吗。
诸伏景光想起几个月前袭击组织修理厂的女人。
诸伏景光当时也只是听了一耳朵,知道有个女人从伏特加手里夺走了他的枪,还顺势揍了伏特加和修车厂老板一顿。
伏特加还差点因此挨琴酒枪子。
组织里没有几个具备夺枪技能的人,也没发生过枪被夺走的事。
伏特加是组织里第一个被人夺枪的,现在诸伏景光将成为第一个夺走其他人枪的组织成员。
在进行卧底任务前,诸伏景光曾接受过为期二个月的夺枪训练,但他迄今为止从未实战过。
况且夺枪这种事,一旦失败,必死无疑。
诸伏景光死死盯着面前的女人,呼吸放缓。
藏在西装下的肌肉微微隆起,提前为接下来的争夺战进行蓄力。
他必须快如闪电,如毒蛇般在001秒的瞬间发起攻击,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夺走□□。
就算没能成功抢走枪支,他也必须在女人反应过来控制住她的手,让她没办法瞄准他。
平时应该多练练夺枪的。
诸伏景光有些懊恼。
他是狙击手,几乎从来没有和对手正面交战的机会。
在结束公安培训后,他把精力更多地用在了其他地方。
诸伏景光心想,结束今天的任务,他就去锻炼夺枪,以防不时之需。
诸伏景光死死盯着面前的女人,全神贯注。
注意力集中到一定高度后,时间流速仿佛被按下慢键。
背景开始虚化,诸伏景光的视网膜里只剩下黑色枪管、女人搭在扳机处的手指和她脸上的笑。
下一瞬,他如发动攻击的毒蛇般窜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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