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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喂,醒醒,来生意了!”
一个粗犷雄浑的声音把我从梦中拉了出来。
我擦了擦嘴边的口水,慢慢回复着睡木了的神经。
“我说林纳斯大叔,下次叫我醒来的时候能不能温柔一点。”
被称为林纳斯大叔的铁匠跛着腿过来就是一个暴栗子,“你还好意思,年纪轻轻的大白天就睡的不亦乐乎,学学人家隔壁的赛丽亚,还没你腿高,不是在图书馆看书就是帮村里的人看病,就没见过你这么堕落的年轻人,唉,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
“客人们等急了,我先出发了,回头说回头说。”
我赶紧拉了拉帽子跑了出来,任由我这个房东兼室友忆往昔,怕是没个天耳朵不得清净。
问我为什么和大叔当室友?倒不是我口味独特,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要不是这个总爱回忆青春的大叔被青春伤了腿,偶尔需要个打杂的,我怕是连这个铁匠铺都住不起。
收拾了收拾来到外面,抬头一看,十来个穿着便服的少年正在路边等着我,“您就是向导法尔先生吧,我们是赫顿玛尔皇家学院的学生,这次来格兰之森做研学,辛苦您了。”
到底是城里贵族学校的少爷小姐,说起话来文绉绉的。
“不辛苦,不辛苦,大家聚过来哈,我说下注意事项,第一,向导费出发时候先付一半,回来以后再付一半;第二,不能随意离队脱团,否则出了安全问题我概不负责;第三,只能走我安排的路线,如有特殊要求提前一天和我说,另外付百分之十的变路费;第四,危险自担承诺书都签一下……”
鉴于林纳斯大叔自己都饥一顿饱一顿的,给他打杂的我当然得找点其他活计填饱肚子,做村外森林的向导就是兼职之一。
这片位于艾尔文村外的森林,因为很久很久以前大魔法师玛尔在此设下魔法阵而闻名遐迩,外加上有很多或弱小或温顺的低等魔物生活在内,所以来此冒险的学生络绎不绝。
我因为很久以前就流浪到这里,对林子里的环境格外熟悉,所以也就靠着给这些无聊的菜鸟冒险家们带路赚些外快。
什么?这工作太无聊了?说的倒是轻巧,我倒是想当手执长枪高大威猛的角斗士,或者是拿着纹章盾牌威风凛凛的骑士,奈何没有那样的本事或家世。
不怕告诉大家,其实,我是一个忍者,这个古老的流派在阿拉德大陆上从诞生之初就十分冷门,再加上复杂的施法手印和家族式的传承制度导致其更加的衰退没落,等到我这一代的时候,就剩下天书一般的秘籍和一些基本术式了。
我本来也想去城里的学校去学习魔法或者剑术,奈何家里的长辈鼻涕一把戒尺一把的软硬兼施,说是不能断了传承,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接了班,现在可好,高不成低不就,除了给林纳斯的炉子添添火,就剩带着这些菜鸟们满树林转了。
“大家注意了哈,前方十米处,树后有摘蘑菇的哥布林,哥布林是格兰之森里常见的低等魔物,群居,有自己的村落及等级制度……”
我晃着个小旗子,一边在头里走着一边懒洋洋地说着不知重复了多少次的话术。
后面这些学生们倒是毫不在意我的解说态度,平时待在城里的少爷小姐们怕是只在课本上见过这些东西,兴奋地在笔记本上飞快做着笔记和素描。
大魔法师玛尔的魔法阵不仅守护着这片土地,还压制了这些魔物的魔性,像哥布林这种魔物除了打两只兔子,也不具备什么攻击性了。
不过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二百五,我正单手托腮的坐在石头上看着这群学生做笔记,从队伍里飞出一个石子奔着那个哥布林就去了。
这个绿皮哥布林揪着一把白胡子还在分辨哪个蘑菇有毒,完全没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险,就听着砰的一声,它才发现面前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四仰八叉的人,吓得屁滚尿流地钻进密林深处。
“还好赶上了,”
我揉了揉被石子砸疼了的后脑勺,“谁扔的石头?”
这帮学生也吓了一跳,像遭到老师提问似的战战兢兢,其中一个弱弱地举着手站出来,“对,对不起向导先生,课本上写哥布林胆小怕事,我就想着扔个石头试一下。”
我鼻子都快气歪了,好么,你为了试一下差点把我饭碗砸了,这要是被哥布林酋长知道它的手下被我带的游客伤了,怕是以后我再到密林来它得让每只哥布林都咬我两口。
“根据《贝尔玛尔公国低等魔物保护法》和《艾尔文环境保护公约》,低等魔物是生物链上的重要一环,非被攻击情况下不得随意伤害,这些你们在学校也都学过吧,好歹也是皇家学院的学生,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
其中一个班长模样的学生也觉得理亏,拉着犯错的学生又是鞠躬又是道歉,你别说,看着这些以后会成为贵族的人低声下气的样子,心中真是一阵阵暗爽。
“行了,道歉的话也不用多说了,来谈谈违规罚款和赔偿事宜……”
又用了两天的时间,总算打发了这群贵族学生,虽然不时有几个二百五,其实这种团还是最轻松的,总好过那些背着武器练胆的冒险家或去密林深处参观魔法阵的魔法师,而且不知柴米油盐贵的他们对金钱都没太大的概念,价格基本就是我随口敲诈,呸,要价。
把沉甸甸的袋子藏在斗篷里,我随手摸出几个金币扔给唠叨的铁匠,“大叔,这几个月的房租,我去后街转几天。”
林纳斯大叔瞟了几眼还在打转的金币,“早点回来,我还等着你添火呢!”
哎,自从我来了他都忘了火石怎么用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第二节赫顿玛尔的酒吧怕是流浪汉们唯一可以去消遣的地方了,一张椅子,几杯精灵香精,一个好看的精灵族老板娘,一袋子金币,足够让一个没有归属的灵魂醉生梦死一段时间。
“漂亮的老板娘,来杯精灵香精。”
我在吧台上占了个位子,故作大方地把金币袋子扔到柜台上,“呦,这是又碰到肥羊了。”
上来就熟门熟路的戳破,这精灵老板娘的话锋向来比她的耳朵还要尖,“哪有,就是靠嘴皮子混口饭吃。”
老板娘把杯子推给我,人也一起趴了过来,“你看看周围,来我这里买醉的都是些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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