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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那人是常年戍边,杀戮无边的靖王殿下。
而这人,只是山村里的一个读书郎。
“我、我知道了。”
一时间心里有些庆幸,庆幸这个人对自己没有那样的想法。
又有些茫然,不知道从这离开之后,自己的路该怎么走。
可是,总归能活着就好。
还在这里,没去岭南,就意味着有无限可能。
哪怕改头换面去经商,赚上一大笔银子,再去岭南把家人赎出来,也好过回到李安平手上,被他玩弄,然后死于岭南苦役。
“谢谢你。”
他又轻声说。
沈云安没看他,也没说话。
救了他,不报官,放他走,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收留他?那不可能。
一旦事情败露,自己只怕也难逃牢狱之灾。
别人说考秀才了,说不定流放路上两人一起作伴。
那些官兵荤素不忌,有喜欢这种细皮嫩肉年轻稚嫩小男生的,自然有喜欢自己这种脱衣有肉身材健硕大男人的。
他可不想落到菊花残的下场。
药熬好了,倒进碗里冷着,叮嘱他稍微凉一些再喝,沈云安去院子里,就着一张用石头垫了的桌子,用硬竹笔写字。
《霸道官人爱上我》第三卷,第十一回。
没办法,他也不想以此谋生。
可是谁让读书费用太高,田又快卖完了,要是不找条出路,别说考秀才了,吃饭都难。
当然,他现在吃饭也难。
毕竟自己做的东西实在太难吃了。
何文斌把药喝完之后,在厨房门口踟蹰一会儿,慢慢吞吞的挪到了沈云安身旁,眼睛偷偷的从纸上瞟了瞟,看到对方字迹清俊,雄浑无比,顿时赏心悦目。
在学习上,他一向懒怠,父母又疼爱他,所以他的字没什么风格,软趴趴的,顶多就是能看,能写整齐罢了。
又偷偷去看内容,看着看着心里顿生怪怪的感觉,这滋味实在无法用言语明说。
就是忍不住脚趾抠地。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你这样特别的女子。
】
【管家老怀欣慰:“好久没见到大人这样笑过了。”
】
何文斌:“……”
这是在写小说吗?这能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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