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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妹,她的人生中没有错过和覆水难收诸如此类的词,她错过一个路口,会有下一条路,真正永远停在原地了的,只有那个迟钝得没有反应过来的7岁小男孩。
在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读懂了小时候看的那句话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会让人头破血流。
我选择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优质、家境良好,个人能力突出,且在个人爱好和专业方面表现出十分坚定的忠诚性,我以我当时已经十分成熟的逻辑思考,程珂是一个十分适合做丈夫的人选。
当然,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三十一岁时的逻辑思考能力,也许并没有比我十一岁时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爱情中过于理智,也是真的会被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不责备爱情,它其实是个限量款的高级奢侈品,只不过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显,这让背着它炫耀的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笑。
我把这个观念讲给齐歌听的时候,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是山寨与否都是人定义的,谁说打版的包就没有原版结实了。”
我笑他不懂时尚,他说我不懂爱情。
我说你一个离婚律师还相信爱情?
齐歌说,就是因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向往爱情,这类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会极度渴望陆地。
齐歌是个挺有趣的人,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对奢侈品没什么执念了。
我比十一岁的时候更坚定想要成为一个可以随时收拾别人的人,或者说,可以随时拒绝被别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到了三十一岁的我妹,仍然是个想要披着床单拿着小棍去当女侠的小笨蛋。
虽然已经有人在保护她了,但这远远不够。
女侠的身边不能只有骑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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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盛放玫瑰
谢归学会的第一个人生道理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岁的时候,谢归才第一次进谢家的大门。
五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个同样很忙碌无法陪在他身边的妈妈。
在那以前,谢归几乎算是独自住在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里,还有一个下巴上有一颗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欢吃一种很甜的蜜玉蜜瓜,她总是每天去进口超市买一整个回来,当着谢归的面一个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诉他妈妈,谢归吃了一块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谢归妈妈不在的时候,保姆会穿着她的衣服戴着她的珠宝首饰,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几万一瓶的红酒,她几乎不用担心会被发现,因为在地下室里有这样满满一屋子的红酒,没有人会定期清点。
而且谢归妈妈每周只有周六的下午会回到家里,带着谢归和电话里的男人匆匆视频一下,而后再次匆匆离开。
每当谢归想和妈妈说什么的时候,保姆总会从他的背后出现,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轻轻掐住他的后脖颈,警告他如果乱说话的后果。
然后在谢归妈妈离开后,再温声细语地告诉谢归,你妈妈是有钱人的情人,她根本不想要你,她不在乎你,你对她而言只是一个上位的工具,你见过有人会心疼自己的工具吗,她只会扔掉添麻烦的工具,不要让她觉得你是个麻烦……
他被衣物覆盖的皮肤,几乎布满了深的浅的掐痕,保姆和自己的男朋友感情出了问题,谢归是唯一的出气口。
从会说第一句话开始,谢归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他不知道什么叫求助,只是本能地不想再被每天当成沙包一样推来推去。
所以那天,妈妈告诉他要去见到爸爸的时候,谢归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新生活终于开始了。
但那天他仍然没有见到他的爸爸,在妈妈和管家的对话中,谢归知道,他的爸爸在一小时前离开去了机场,他真的是一个很忙很忙的爸爸。
他幼小的心里有些庆幸,原来爸爸是真的很忙,不是不要他。
在他们去新家的那天,在门廊外,一个穿着一身正装的男孩出现,男孩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冷眼看着他们。
妈妈发现后表情惊讶,瞬间又十分愉悦地迎上去,“是阿崧啊,过来看看,这是你弟弟。”
叫阿崧的男孩斜眼瞥了下谢归,随即又翻着眼皮看了眼妈妈,冷呵一声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五岁的谢归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人,但这个眼神他很熟悉,就是保姆看向妈妈背影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一直到阿崧离开的时候,妈妈的表情都是微笑的,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短裙套装,拉着谢归的手,将他带到另一边,蹲下来细细整理着他的衣服,很温柔地对谢归说:“看到刚才的那个男孩了吗?给妈妈争气一点,以后要把巴掌狠狠甩在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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