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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惘下意识抬眸,正好对上他的视线,灵火的光碎在他的眼瞳中,似水波流转,余韵不绝。
“我是城中一家普通屠户的儿子,那时候修真界和魔界冲突不断,人界为修真界所统辖,是修真界的薄弱点,魔族选了那么一座城来当人质。
一座城,四万多凡人。”
“他们开了条件,让修真界以一境之地换取这座城,一日等不到答复,就杀城内一千人。
你知道的,一境内,约莫八千子弟。”
“但是没有哪个境的愿意迁出去……”
没有人愿意让出自己的地方去换那四万多人的生命,修真界八千弟子的安稳就是远超过四万凡人的生死。
他们的领土比百姓重要。
魔族告诉城内的人,只要修真界愿意用领地来换,他们就能活命。
他们就等啊等。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千,一千,又一千。
城中的人锐减到一万多,尸山堆了一堆又一堆,血腥味和尸臭味弥漫在城中,他们与外界不通音讯,只崩溃又绝望地想着为什么始终没见到修士来救他们、换他们。
活着的人开始将其他活着的人推出去,他们开始爬进死人堆里,谁都不想被拉出去当那一千人,求生的欲望强到极致,他们在腥臭的城中躲藏在各个角落。
被发现的人心有不甘,往往会将自己知道的其他人的躲藏地点给供出来,原本的爱人、朋友都成了随时可以拉上自己一起陪葬的恶鬼。
这场屠杀中,凡人希望能快些结束,修真界也同样希望能快些结束。
草芥般的生命,走狗般的姿态,他们还不配成为威胁修真界的筹码。
这场赌局,魔界的那位少城主压轻了。
四万多人终于被杀光,魔族朝城中放了一把火,大火连烧了七天七夜,焦尸恶臭延绵五里不绝。
“但我逃出来了,他们没有杀掉我,我也没被烧死。”
迟羽声的音调向上提了提,“你猜爹娘把我藏哪里了?”
“他们拿刀将一个死人的胸腹剖开,把他的肋骨砍断,再将里面的骨头内脏通通掏出来,让我躲进去,”
他耐心地解释道,“因为那时才六岁,而且身型又比同龄人要瘦小很多,我竟然真的艰难地钻了进去。”
“那味道真的很难闻,”
他笑着微微皱起眉,好像还能记起来似的,“他们将尸体翻过来压着我,上面又叠着很多尸体,魔族的人没有发现我。”
他不知藏了几天,饿到头脑发晕,几次昏厥后又起死回生般自己醒来。
直到某一天,他看到城中火光冲天,魔族不见了,城门也被烧毁,便趁机跑出了城。
“逃出去后我很迷茫,无处可去,我就到有人的地方求吃的,他们看我浑身是血,又臭又脏,就抄起家什把我砸出去,我就只能跑……”
“他们看我就像看会咬人的流浪狗一样,一人一脚,当发泄情绪的死物。
其实他们过得也不好。”
“我当时才真正地去想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活下去。
但我想不明白,我就只能麻木地走,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饿的不行了就拔地上的草吃,扣土里的蚯蚓……”
然后他就走到了这里。
仄冬荒,万顷瀚海沙。
“我知道进去就出不来了,但我真的没有地方能去了。”
走了两天两夜后,快要渴死的小孩到了石洞中,好巧不巧地发现了这片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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