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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启芳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被人这么一感谢,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宋锦绣笑道,“耽误你一个下午,实在是不好意思,你晚上别走了,我请你吃饭吧。”
严启芳本想拒绝,但是想想厨房挂着的肉,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既然宋锦绣盛情邀请,她自然要给她这个面子!
趁着宋锦绣做饭的功夫,严启芳跑回家跟爸妈说了今天要留在宋锦绣那里吃。
正巧被秦玉书听到了,想着两个小丫头一块吃饭,他也不好掺和。
索性留在严老三家吃饭。
宋锦绣的厨艺是上辈子练出来的,江母的嘴实在是太刁了,她在江家那些年,哪怕出去开个私房菜馆都是绰绰有余。
一顿饭下来,严启芳彻底拜倒在她的围裙下!
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一口下去,甜咸交替,肉香在口中爆开。
她都要感动的哭了。
她从来不知道,饭菜还能做的这么好吃,相比之下。
她妈做饭,跟猪食有什么区别!
两个人聊着聊着,严启芳对人的称呼也从宋知青变成了锦绣姐。
......
九月末要开始种越冬菜了,白菜大葱土豆都要开始种了。
宋锦绣作为新来的知青,是需要有人带着她熟悉一下的地里的活。
但是因为宋锦泽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带着她一块干。
秦玉书最近天天镇里乡里两头忙,即使有心,也没有太多的时间。
于是严启芳自然而然将教人的事揽到自己身上。
没想到宋锦绣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抡起锄头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就连严启芳都很是惊喜,“锦绣姐,你是不是下过地啊!”
宋锦绣正干着活,听到严启芳的话,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下,直起腰看向严启芳。
“我从小学习就好,而且这活也不难,就是累了点,习惯习惯就好了。”
前世她在牢里改造,地里的活她早就干的得心应手。
只是现在这具身体还是有些营养不良,她的体力有些扛不住。
但是多年来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所以她已经习惯了。
做饭好吃,还能吃苦,长得好看人又聪明!
正在卖力干活的宋锦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严启芳的眼中已经闪着光了!
冯向明擦了一把汗,脸色有些难看,“你妹不是城里来的吗?怎么还会下地?”
一个上午,宋锦绣虽然比不上本地村民,但却比那些下乡很久的知青还要卖力。
宋锦泽也很是疑惑,“不可能啊,别说下地干活了,她平时在家也就帮我妈做点家务什么的,这有啥累的啊?”
宋锦泽不知道,他口中的家务,不仅仅要洗一家六口的衣服、还要准备早晚两餐、打扫卫生就更不用说了,而且这些活不仅每天要做,而且还要做好,一旦有一样不如意,还会被宋父责骂。
冯向明挠了挠头,有些讶异,“那她咋能这么会干活?你看她起的土豆,比咱俩起的加一起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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