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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是饭菜合口味,还是因为有沈鹤之同席,她的胃口出奇的好,不仅把整碗鸡蛋羹给吃了,还吃了半条小黄鱼,要不是同福怕她吃多了,夜里会不克化,她能吃上两碗米饭!
饭也吃饱了,路也认了,秦欢这回终于满足了,乖乖的与沈鹤之道别,回去休息。
兰香的风寒来势猛烈,在病彻底好之前,同福肯定不会让她伺候主子,便另外从前院挑了一个嬷嬷和四个婢女,过去照顾秦欢的起居。
对于太子头次带人回府,而且还是个小姑娘,下人们猜测纷纷,都好奇的想往她身边钻,希望能得些好处,伺候起她来也就愈发的仔细。
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不好伺候的样子,原以为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会害怕的睡不着觉,嬷嬷已经预先想好了七八种哄小孩的法子。
可没想到,一种都没派上用场。
秦欢洗漱更衣躺上床后,不到半刻钟,就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嬷嬷不敢相信的探头去看,就见小姑娘怀里抱着布兔子,睡得格外的香甜。
-天方微亮,书房的桌上已铺满了纸张。
练字可静心养性,沈鹤之每日都会晨起练字,这个习惯多年来雷打不动。
纸上的墨汁未干,入目皆是狂草,每个字都是从头到尾一笔落下,且一张比一张要写的大,大到纸张已装不下他的字,有种欲要腾空而出的磅礴大气。
看得在一旁伺候的同福,连气都要喘不出了,好似从昨夜太傅传来消息后,太子身上的戾气便尤为重,他不敢发出丝毫动静,只能梗着脖子小心翼翼的将纸铺上。
待烛光燃尽,微凉的晨光透过窗牖落在笔尖时,沈鹤之正好收了笔。
同福长松了口气,如往常那般上前收纸,太子的字自然是要拿去裱起来的,但没想到下人刚进屋,就听沈鹤之突得开口道:“全都拿去烧了。”
同福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虽然觉得可惜,也还是听话的让人全都丢进了火盆。
等火盆里的纸张翻滚变成灰烬后,沈鹤之的神色也恢复了往日的清冷,不再多看一眼,抽身离开了书房。
这会正是用早膳的时候,后厨已经备好了菜肴,皆是按着宫中的规矩来,八大菜四银碟小菜汤水米粥无一不全。
沈鹤之没什么胃口,只简单的捡了几样小菜就搁了筷子,看向同福道:“那边如何?”
即便他没指名道姓说谁,同福还是飞快的明白了过来,“方才吴嬷嬷来过,说是小小姐还未起,夜里也未有不妥。”
小孩年纪小,这会天色尚早,多睡会也正常。
沈鹤之点了点头,还算是满意,就准备要起身,同福便很有眼力见的及时道:“奴才去让门房备车?”
“先不急。”
同福诧异的抬了头,他明明记得昨日殿下交代过今日要进宫的,怎么突然改了主意,但不等他好奇,门外就传来了道清朗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定是没走,还好我赶得及时,还能蹭上你这的早膳,同福给爷重新上副碗筷。”
来人身穿宝蓝色的锦袍头戴玉冠,高挑清瘦,宝蓝色最是挑人,可穿在他的身上却毫不违和,反而更衬得他贵气俊朗,让人眼前一亮。
沈鹤之像是对其熟悉的很,见他出现没丝毫的意外,随意的点了点头,同福亲自为他拉开椅子伺候他坐下。
“小侯爷请。”
能自由出入太子府,行事又如此随性张扬的,全京城除了定国公府上的小侯爷周淮,再找不出第二人。
周淮不仅是定国公的嫡孙,同时他的姑母也是已故的周皇后,他与沈鹤之乃是嫡亲的表兄弟,即便性格全然相反,关系却十分好。
沈鹤之虽已回京多日,却一直待在宫内,今日两兄弟是返京后头次见面。
同福亲自替周淮将碗筷备好,见两位主子似有话说,赶紧将屋内的婢女都遣了出去,自己也退到屏风后低头垂手。
“不愧是御膳房出来的厨子,这竹节卷真是绝了,也就是你这人暴殄天物,不懂得欣赏美味。”
“你若喜欢,带走便是。”
“我是这个意思吗?同你说话好生无趣。”
周淮挑了挑眉,自顾自的往嘴里塞东西,等到两碗鸭子汤下肚,才停下了筷子,还满足的眯了眯眼。
惹得沈鹤之哂笑出声:“既是吃饱了,你便可以走了。”
“沈鹤之!
我才刚吃饱你就急着赶我走,哪有你这么待客的,该不会是金屋藏娇不敢让我知道吧?”
他在这插科打诨,就是半句不提正事,沈鹤之懒得与他浪费口舌,单刀直入的道,“外祖父让你来的。”
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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