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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榛深知楚霁川的性子,他在嫌弃这只狗脏。
“它洗好了,来同我说一声。”
说完楚霁川又回到了书房。
那本不起眼的《吾儿记》被端正地摆在了书房书案最显眼的地方。
他端坐在书桌前,郑重其事地打开了书。
“初至友人南园,并带席垫,择柳荫团坐,先烹茗。
是日风和日丽,蜂蝶蹁跹,落英缤纷,我因此不饮自醉。
莞莞不喜茶,一旁自玩,我并未在意。
至杯盘狼藉,各自坐卧之时,莞莞满身泥巴扑进我怀,直言欢快。”
这里的欢快墨迹颜色比之前更深一些,大约是思量许久的。
本篇末,著书者补充:“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楚霁川眉毛又皱起来了。
一身泥巴?还心中欢喜?
他设想了一下陈岁桉一身泥巴扑倒自己身上的画面,只想一巴掌把她扇飞。
欢喜?根本不存在的。
他把书合上,甩到一边。
又是疯言疯语。
楚霁川坐在椅子上,眼神又不不由自主往那被扔在一旁的书看去。
可是这书上之前说的,孩童爱糖是对的,陈岁桉的确爱吃糖。
他最终把书捡回来,重新翻到刚刚看过的页数。
“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他仔细品鉴。
“莞莞吾儿。”
呵,陈岁桉可不是他的女儿,不知道是陈二公主和哪个男妖生的小妖,想陈岁桉没本事的模样,那男妖也厉害不到哪里去。
楚霁川继续解读。
“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呵,一身泥巴,脏得要死,他本就厌恶她,本就要折磨她,哪里来的欢喜?
全盘否定了后,楚霁川又推翻了自己的否定。
可是上次书中说的小孩喜欢吃糖是对的。
楚霁川拿出纸笔,努力跟着著书者的思路进行理解。
最终在纸上写着白话:“小孩虽脏,然不可嫌。”
洗完澡的狮子狗看起来就可爱多了,它胆子还是太小了,只敢缩在整个西院中个头最小的陈岁桉身边。
陈岁桉拿着干净的白布给小狗擦拭身上的毛发,边擦边问:“这小狗是在哪里捡到的?”
容月按照张榛之前讲的回道:“是后门大街,那地儿阴凉潮湿,多是穷苦些的百姓。
因有几户屠夫住在那边,猫儿狗儿也愿意去那边。”
陈岁桉这才想起,小狗还是饿着的。
她摸了摸小狗扁塌塌的肚子,想起了自己一天只能吃一顿泡面的时候:“快把我中午喝剩下的骨头汤热热端过来。”
还叮嘱道:“热到温热就行,骨头不要,把碎肉撕下来放在汤里。”
丫鬟们看着陈岁桉小小一个,努力照顾比她更小的小狗的模样,皆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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