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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头不手到擒来?我也不想太嚣张当大姊头,我只想当又冷又酷、又特立独行的江湖浪子(说浪女太难听),让人家知道我很不好惹就行了,至于养手下,就免了。
所以我伸出左脚绊倒了最前头的那个瘦皮猴,再以一肘子奉送上了第二个小鬼脆弱的鼻梁,正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撂下狠话时,该死的,后头冲来了一大票师长,上气不接下气的直呼有数名小宵抢了注册费逃逸无踪,而我打倒的这两个正是负责抢钱的人。
其他同夥早已分散跑开,但幸好数十万没丢,十来名宵小在警方寻线逮捕下一网成擒。
而我,可怜的我,这下子未入学先轰动,连省长大人都前来颁奖状表扬,我杜菲凡又成了“见义勇为”
女英雄。
还被拉去当女童军,外务一大堆不说,什么班长啦、司仪啦、乐队指挥的工作全落在我头上!
搞什么呀!
我甚至累得像一只垂死的老狗,连使坏的力气也没有了。
老天一直存心与我作对,我深深肯定着。
所以上了专科之后,基本上我也就认了。
决定当一名乖宝宝,不再企图当大姊大,不当恶女,也不要当任何一个碗糕班长、班联会长,任何长全不当,我只求老天让我留一口气纳凉个五年养精蓄锐,以后不管要再升学或就业,也比较有心力去打点一些琐事。
还好吧,我想。
虽然“能者多劳”
的大帽子始终跟着我走,但至少我处理得还算游刃有余,也确立了我的风格--老天保佑,终于,我有风格了。
我是冷淡的杜菲凡,虽然我参与各种活动的推展,但并不热络;可以做好许多事,却也不多事。
人类真的很奇怪。
我并不是长袖善舞的人,讲话也略显尖酸刻薄,不太留人情面;但不盖你,我五专时期居然是个挺受欢迎的人物,有的人甚至还拿我当偶像看。
怪异!
骂她们无聊也没用,搞不好更倾心。
我并不美,也不丑,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随处可看到的那种寻常长相的女子;中等身材,略高,一六七的身长让我颇满意自己吸取的空气比他人新鲜许多。
不过因为国小时曾当选过童装公司举办的“可爱小学生”
第一名,也为他们走过一场秀,所以大体上小时候可爱的妹妹,长大之后也不会丑到哪儿去,是不?绝对不敢妄称校花的,如果你老曾经见过我五专的同学萧素素那种倾城倾国的姿色,就会知道站在名副其实的“校花”
面前,我们这等卑微自惭的小女人只好抽取一张五月花卫生纸来嘤嘤错啜泣自己成了“笑话”
。
唉!
往事休提,顶多碎了自我催眠为旷古绝今大美人的美梦罢了。
是哪个名女人说过的?如果自知容貌不能成为在社会上战斗的武器,那就努力充实自己的大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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