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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也没有避讳,点点头道:“我听说鬼市天亮前没啥人管,想去试试,给猎物找点销路!”
岳磊似乎想到什么,眉头微皱道:“这沙半鸡跟飞龙虽然算是山珍,可听村里的陈猎户说,在城里很难卖上价,而且偷着卖东西,被逮到可挺麻烦的,不仅要罚款,严重了甚至还要进去蹲笆篱子!”
“您说的卖不上价的那是夹子或者套子逮的死的!
这个季节气温高也放不住,自然会被压价!
咱们用鹰逮的可都是活的,如果有心伺候,给点水儿给点食儿,养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再说,现杀现做的飞龙跟沙半鸡,味道口感可比那些死的强多了!
至于卖东西的风险,我总共就这么点东西,有人来逮,大不了东西不要了,撒腿就跑呗,机灵点,逮不到我!”
岳峰一句话就说到点子上了,这也是为啥他选择训鹰打小围,而不是下夹子或者套子的关键原因。
普通山下的猎户在山上下套子或者夹子,腿儿勤快点的,最多一天巡视一次撑死了,夹子或者套子逮到的猎物,除了个头大些的狍子跟野猪啥的偶尔能留下活口,其他的第二天巡视溜到的时候,猎物早就死去多时了。
死掉的鸡或者兔子啥的,血都没有放,虽然不至于变质,但拿来做菜的风味跟口感,远不如现杀的活鸡。
现阶段,东北农村里基本还处于生产队阶段,城里普通工人虽然待遇高些一个月能几十块工资,但不逢年不过节舍得花钱买这些山珍吃的普通人还是少。
真正舍得吃这些高品质鲜活猎物的客户是什么人?不是煤矿招待,就是林场小灶食堂,这些单位现在可都是富得流油。
鬼市那边的存在,其实跟这些特定人群的特定需求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其中曲折不方便明说罢了。
简单的跟父母沟通了几句,岳峰的判断得到了父母的认可,第二天一早,刚过三点钟,岳峰就一骨碌从炕上爬了起来。
从村里步行进城,单程要走二三十里路,岳峰穿好衣服,打上绑腿,跨上包,将沙半鸡跟飞龙仔细装进包里,很快消失在了夜色当中。
二十岁的身体正处于巅峰状态,岳峰的腿脚很快,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来到了记忆中的丰城老城区。
这时候天刚蒙蒙亮,岳峰在街道上简单的辨认了一下,径直朝着矿务局东侧的福顺大街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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