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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从情从礼(第2页)

比方说按照古礼。

逢丧则废乐三年,以表哀悼,但是郗虑说了:“礼乐为行政之基,岂可久废?七月可也。”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操以正月丧,曹丕七月即复礼乐,也是有时代基础在的——逮至晋朝,世家用事,儒礼逐渐僵化,才恢复了传说中的三年之期。

郗虑的意思:你们都说我没本事,可我终究是郑门大师兄,本代掌门人,要没有两把刷子,那师兄弟们能服吗(崔琰之流少数派可以忽略)?如今我就偏要搞出点儿新花样来,只要天子恩准,便传为百世之法,后人行此礼仪,都会想到我的名字——叫你们还敢瞧不起我!

崔琰得着机会就劝说曹髦,说郗鸿豫搞那一套不对,“实媚俗乱礼也”

,曹髦总是拍拍他的肩膀:“暂用之可也。”

因为郑门尤其是郗虑一派在儒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啊,郗鸿豫一开口,是宏辅再附和,遂至士林纷纷响应,那我也不敢贸然跟他们对着干哪。

咱就先这样吧,以后再想办法,等我地位稳固了,自可拨乱反正。

曹髦本年虚岁十五,搁后世就是所谓的“中二年龄”

,这岁数的孩子正当反传统、求创新、喜热闹、厌冷清之时,所以他在理智上认同崔琰所说,其实在感情方面,还是比较倾向于郗虑的建议的。

若废乐整整三年,那还不得把自己给闷死?再说了,就与曹昂相见之礼,郗鸿豫貌似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孝亲之心,而又能使群臣认同,果当代之大家也。

要不是郗虑反复谦辞,不愿再为官做宰,曹髦几乎想命之为宰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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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葬仪简朴但是风光地完成了。

对于陵寝、墓道乃至棺椁的形质和大小,事关国礼,不可轻忽,但陪葬品的数量则比历代帝王都要少,以遵从曹操俭葬的遗训,而且所封者都是旧时的服装、器皿,未制新物。

是勋、郗虑等上奏,请以此为子孙葬礼之法,使节俭之风蔚为时流,并流传万世,曹髦准奏。

等到葬礼顺利完成,转过头来,曹髦召见是勋,说:“朕欲细其勋以加赏群臣,是公以为若何?”

新帝登基,一般情况下都要厚赏群臣,以安人心,以定朝廷,后世最常见的就是“加官三级”

然而魏承汉制,职禄与品禄基本上合一,也就是说,你当什么差、办什么事儿,就领某官职的俸禄。

只有岗位工资,没有级别工资,那就不可能随便“加官”

了,所以常见的酬赏之法。

就是赐金和拜爵。

然而爵位不可滥封,赐金固得实惠,却不显尊荣,曹髦觉得不大满意,就跟是勋商量。

要不然重新制定并且细密化勋职之法,给大家伙儿都多加个荣誉头衔吧。

禄因职定,这是汉制的一大特色,其根源在于周制,贵族层层封建,为王官者都只是临时差遣,拿临时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则算你封地上的产出。

这对于官僚体系的完善是非常不利的,即便贵为宰相、三公,一朝去职,除了少数特例外。

那都再拿不到一分钱了,官员们老无所依,自然横起聚敛之心。

所以自魏晋以后,逐渐把官员品级和实际差遣区分开来,新创并且提高等级工资的比例——这种品级即名为散官,后来又加勋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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