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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戏班子领走了小男孩,金衹天开着汽车带他去了一间饭馆,点了几个好菜让他打牙祭。
小男孩吃了半碟子红烧肉后便放了筷子,战战兢兢地抬了头:“先生,您姓什么呀?师傅说我以后就跟着您了,您要让我跟您干什么去啊。”
金衹天喝了一口茶叶渣子泡的茶,迟疑了片刻,“我姓金。
这饭好吃吗?”
小男孩点点头:“好吃,比戏园子里好吃多啦。”
金衹天微笑起来:“那以后你要听话。
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登过台,还没大名呢。
我跟师傅姓田,师傅叫我小三儿。”
这天往后,在同僚们眼里金衹天这人就消失了,但没什么好奇怪的,军座让副官长出差办事也是正常。
金衹天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胡同里月租了一间很不起眼的小房子,然后就带着小三儿在这住下了。
他一天一趟的去饭馆买好菜好饭,开宴席似的运回来摆一桌子,看着小三儿吃一半,然后带他出去跑步,在城郊遛马似的跑一下午回来,再把剩的菜饭热一热吃光。
小三儿心里很奇怪,不知道金先生是何用意;但他从前在戏园子里终日练功耍枪弄棒还要倒立劈叉,所以也不觉得每天跑步有多痛苦。
至多是辛苦,再说了金先生不仅在辛苦过后给他吃肉,还不打他呢——师傅老打人。
金衹天当然不是要培养小三儿做一个长跑冠军,他是为了训练这孩子的速度,越快越好。
如此跑了半个月,金衹天感觉差不多了。
这天晚上他锁上小房子的门,拿出一把手枪向小三儿演示了如何拆卸、如何放置子弹、如何压入弹夹、如何开枪。
“金先生,您这是要干什么呢?我学这个干嘛啊?”
“我要开枪杀一个人,让你学这个是因为你要跟着我。
如果有意外,你要会补枪。”
“您要去杀人?杀人,杀人要偿命啊!
我、我…”
小三儿“我”
了半天也没“我”
出什么来,因为金衹天用手枪直指了他的脑门儿。
金衹天的娃娃脸上突然乌云盖顶,平时越是和善的脸阴起来越是骇人,“不愿意?我从你们班主那儿赎了你,你就得听我的。
你要是不听话也可以,我现在毙了你,兹当钱是扔了。”
小三儿到底还是个孩子,立马吓得撇着嘴要哭:“不要、不要…金先生,我听话,我听话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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