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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叹了口气,而后将魔血也放在了石台之上。
“至于阿廉,我是该叫你周亭好呢,还是叫你飞廉好呢?”
周亭。
传闻之中的贤王,与飞廉将军,只不过,皇室的纷争,让他心灰意冷,也葬送了他的光明前程。
从呼风唤雨的帝王之后,变成一个流落街头无人识得的小乞丐,不过是一场雪夜的大雪,与一场不见人的厮杀。
福王已凯旋。
而他变成了世人眼底的垃圾,不值得一提。
丑陋不堪?
“你也没想到你醉心的歌姬,最终不过是你弟弟的一枚棋子,自古君王帝心,你动了心,你便输了。”
他将人类王室之血也摆在了台子之上。
他前去河间郡之时,已是想过要见这位王爷一面,却在山神庙有了意外之喜。
他大可以一剑把这个王室血脉杀了,取走鲜血,但最终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结果还真是如此,我要是不那么妇人之仁,还能有六人之会什么事儿。”
他仿佛是在发上面牢骚,还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似乎在苛责这些个头发碍事一般。
只不过,福王最终不过是买醉。
在山上将好酒喝了一空,便去山下喝个酩酊大醉。
他喜欢酒,也自称酒中仙,大有忘却前程之事,横空自流形的样子。
只是他能放过自己,不见得有人不惦记。
“周莲可真是要赶尽杀绝,好几次手都已经伸过边界了,周莲那小子的阴损气,可太适合当皇帝了,这后宫争锋,当朝夺权,当真挥洒自如。”
他到了此时,也不得不佩服周莲的手段,只是还是看不大起。
最后,他从包裹里取出了最后一份带着银白色淡淡光芒的血。
“这么一个东西,没成想,我这么一藏便是七八年。”
为了这么一份血,死了多少人?
他也不记得了。
从最初的伏牛镇惨案,为了掩人耳目,他杀掉了当时对伏牛镇举起屠刀的所有道门子弟,而后还将伏牛镇的残余斩尽杀绝。
在那时候起,他才真正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只是一条充满了鲜血的道路。
小徒弟,恐怕知道了真相,会恨死我这个当师傅的吧?可是师父我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这世上可不是只有非黑即白。
多的是人狼狈不堪。
可怜之人自然也有可恨之处。
他是,自然也是。
那一夜,为了搜寻灵族残余,六人之会与周莲合谋,屠戮了一个又一个村子,而为了寻找灵族的王血追迹而来的他带着年幼的秦纨,也抵达了伏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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