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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吃吗?”
周衍伸出筷子想要尝一尝。
他严格按照网上的菜谱进行每一步,连加多少盐都精确到克数,不应该出错才对。
舌尖上芝士的浓郁和番茄的酸甜交杂在一起。
他看向余笙,目光在询问,这叫难吃吗。
余笙又卷起一叉子:“和楼下餐厅的水平差很远。”
周衍知道她刚刚为什么笑了,也不气馁,淡淡地说:“如果我有那个水平,我现在应该自己开了家餐厅当厨子。”
余笙偏过头:“你为什么来伦敦?”
她想起她从来没问过关于他的事,哪怕是他的名字。
余笙是个跟着感觉走的人,她见到周衍的第一面,直觉告诉她,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所以留下了他。
周衍轻描淡写地带过去:“没钱了,有个朋友在伦敦,本来打算来投靠他,然后看到你在群里发的消息。”
余笙拆穿他:“你在撒谎,你不差钱。”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只是预感,那周衍搬进来的那天,余笙看见那个金属黑rimowa行李箱的时候,她就清楚他不缺钱。
周衍盯着她看了两秒,放下手里的筷子:“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
这两年经济下行,留学生断供不是什么稀奇事。
余笙沉默下来,她听到远远地响起大本钟的报时声,低沉得跟他声音一样。
“你能做饭的话,我每个月再给你加五百镑。”
余笙起身,准备去书房练琴,“月底直接付你现金。”
周衍想问她,不知道他的真名,却知道他在撒谎,那当初为什么还要留他下来。
如果换一个人,结果会也一样吗。
书房里这次传出来的音乐依旧曲调激情昂扬,但不是传统古典音乐,而是流行歌曲。
coldplay乐队的《vivalavida》。
生命万岁。
周衍跟着调子,听见耶路撒冷传来的钟声。
*
夜晚,余笙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心脏被剖成两半,一半提醒她赶紧入睡,另外一半跃跃欲试寻求刺激。
这种情况以前没出现过。
她整个人很疲倦,但又想出门去吹夜风。
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刚过凌晨一点。
她慢慢摸索到小夜灯的开关,房间里有了光源。
小夜灯旁边,孤零零地躺着一瓶紫色包装的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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