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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有点生气,“不能穿着鞋跑吗,眼睛是两窟篓啊。”
“你没看那蜘蛛过来了吗,草,没冲着你来,你当然只会说风凉话了。”
沈司煊拦腰抱起伽聿,往里面的走去,“他是喜欢你呢。
少爷,你还是在这里面呆一会,我收拾好外面你再出来。”
“诡婚”
伽聿被搁在黑木床上,打量四周,四角是黑木床柱,两侧屏风雕着奇异花纹,黑色纱质帷幕上绣着无数小字,密密麻麻就像符咒,一看就不知道传了多少代,透着旷远神秘的气息。
他坐在这上面,恍惚间感觉像是置身在棺材中,觉得有些渗人。
肯定是太累了,怎么会有这种错觉。
他甩了甩头,打量着这间房间。
就20来平,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衣柜,全部黑漆漆的,地面也是土砖,抬头就是一盏光秃秃的电灯泡。
简直家徒四壁。
伽聿很难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下,一米九这么大个的沈司煊是怎么活下来的。
他无聊的躺在床上,看着头顶上像画一样小字的帷幕,突然有种眩晕感。
心里自嘲道,晕汉字就算了,怎么不认识的字也晕,艹。
还好这被子还是洗过的,有股熟悉的草木香,闻着分外亲切,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沈司煊进来时,就看到伽聿睡熟过去。
睡着的伽聿也美得惊人,五官精致优越,一头金发衬的伽聿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就像从奥林匹斯山下来的神祇,带着凛然的傲气和不谙世事的圣洁。
沈司煊站在床头,用指腹轻轻抚过伽聿的眉,睫毛,鼻梁,最后停留在那樱花般的薄唇上,唇线锋利,唇形饱满,他带了点劲揉了揉。
不自觉的低下头去,衔着那薄唇,用舌尖慢慢舔过,细细品尝起来,就像是品尝什么佳肴。
良久,等到那唇满是艳红,沈司煊才肯放过。
他满意足的脱了鞋,爬了上去,搂过伽聿,将头埋在伽聿颈窝。
二少好香,连皮肤里都浸着蜜,带着股摄人心魄的神秘花香,清新淡雅又带着勾人的甜,让人简直要沉醉在里面。
沈司煊贪婪的嗅着,细细品尝着伽聿脖子的嫩肉,恨不得嗅过伽聿全身,品尝伽聿每一寸骨血的滋味,想将他拆腹入骨…
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沈伽聿,是在一场酒会上。
那时的沈伽聿还是高高在上的沈家小少爷,a市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沈伽聿最出名的有三点:
尊贵显赫的家世、惊艳绝伦的美貌、蠢笨无知的头脑
沈司煊那时也还叫司煊,还是个白手起家、正在读大学的青年创业者,对豪门圈子里的传言,一向嗤之以鼻,那时的他,心高气傲,自认为有个聪明的头脑,瞧不上二代这群酒囊饭袋,对这个圈子丝毫不感冒。
关于沈家二少的传言,他也没放在心上,这圈子简直烂到根子里了,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流言不尽其数。
直到霍家老爷子的80寿辰上,伽聿才见到那位鼎鼎大名的沈家二少。
沈伽聿当时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被众星捧月的拥护在中央。
灯打在伽聿头上,自带光芒,似乎天生就应该是主角,比灯光还要夺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那份刻在骨子里的高傲,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
沈伽聿眼神没有丝毫波动,仿佛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对谁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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