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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赶忙介绍:“姐夫,这是那个死者家属。”
赵三往那一坐,王志说:“这我姐夫,这的老板,有啥事跟他说。”
老头一看就是那种老实巴交的农民,对赵三说:“赵老板呐,我知道我们穷人的命不值钱,我儿子死了,我儿子啥人我也知道,我儿子平时也不惹事,就是没遇到好人。
现在吧,我们也不追究了,赵老板呐,我儿子走了,就我们老两口,就这一个儿子,你看我都七十了,赡养也是问题,你看看你给拿点钱,俺们二老啊,养的儿子也没白养,是不是啊?完了呢我们配合你,不追究了。
说白了,我们也想开了,也知道自己儿子的情况,就想要点钱。”
赵三瞅着老头问:“老大哥呀,想要多少钱呢?你说个数吧。”
王志在旁边瞅着,心里也想:是应该给钱啊。
老头犹豫了一下说:“二十万。”
王志心想,九九年二十万对于一条人命来说,算是比较合适的价格了,不多不少。
毕竟那时候车祸撞死个人,九几年好像还赔不上二十万呢,好像到后来人才值钱些。
赵三一瞅,故作惊讶地问:“多少啊?二十万?”
他边说着,边伸手从包里掏,赵三随身带的包,平日里里面随时都得有十万八万的。
他从中抽出一万块钱,往桌上一放,说道:“听我说,老大哥老嫂子啊,你儿子呢上门行凶,我们家服务员啊正当防卫,这个事啊,法律上已经定了,跟我赵红林没关系,我呢出于仁义给你们拿一万块钱就不少了啊。”
王志在一旁瞅着,心里直犯嘀咕,他认为应该给二十万。
毕竟对于赵三来说,这点钱不算啥,他打一把牌输赢都不止这个数,吃一顿饭可能都得花出去更多。
可赵三却只拿出一万。
老头看着那一万块钱,对赵三说:“赵老板呢,二十万,你保证你让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我求你了。”
赵三却摆摆手:“就一万,一万块钱,愿要不要。
还是那句话,我这给你是仁义,不给你是本分,要不然你起诉我去吧。
王志啊,把人送走。”
老太太瞅瞅那一万块钱,在九九年,一万块钱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也不算少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钱揣了起来。
等老两口走了,王志上前对赵三说:“姐夫,一共要二十万姐夫,这事儿咱们就这么了啦?应该给呀,咱也不差那十九万了。”
赵三白了他一眼,说道:“王志啊,那钱是大风刮来的啊?这帮小子他妈打人,你以为我不花钱呐?南关那边我不得花钱摆平啊?找桑月村帮忙,我不得花钱?一个地方二十万,两个地方得多少钱?四十万!
再说有这二十万给他们跑路的那帮兄弟多好啊。
小志啊,记住了,不该花的,咱们一分不能花,把钱用在刀刃上,我赵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再说给他二十万,说明咱他妈认了,咱他妈有毛病啊?咱们正当防卫!”
然而,后来的事情却证明赵三这一决定埋下了隐患。
从现在来看,赵三其实应该给到二十万。
你知道为啥不?因为赵三后来被翻案,这老两口就是第一污点证人。
就像梁向东翻案是从杜老三那个人命案开始一样。
专案组调查赵三的时候,抓住他手下审问,当年赵三的案子,第一个突破口就是这条人命案。
要是当初给了二十万,老两口可能就不会在专案组找到他们的时候,把事情如实相告了。
你去调查九八年年末九九年年初这事儿就能查出来,关于赵三这案子,有些写的不真实,有改动,和我讲的有点区别。
其实赵三并不是像传言说的那样打压同行、欺负同行。
而是因为别人在他的场子里闹事起了纠纷,赵三被揍了,赵三作为大哥,一怒之下领人把那小子给打死的。
但我认为,要是我是三哥,我要不差钱的话,这二十万我肯定给了,有时候钱该花就得花,这钱不花,说不定真会遭报应!
:()春城江湖往事之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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