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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哥!
来一个!”
“朝哥!
来一个!”
“来一个!
来一个!”
万俟朝在众人的推举下,到了中间的舞台上。
“好!
这首歌!
送给我的爱人!”
万俟朝清唱了一段词,是一首基调甜蜜的歌。
但在场的人都没有听过,直到后面,万俟朝自己也唱不出来了,才停了下来:“还没有完成,就唱到这儿吧。”
“这是新歌吗?”
“好甜啊!”
“师公喜欢吗?”
温暮当然喜欢,这首歌其实里面也有他的功劳。
一开始,温暮并没有听出来,在万俟朝唱了两句之后,才听出来,这首没有后半首的歌,是他高中的时候写的。
当时是五四汇演,本来高三是不能参加的,但那年校长像是突然想通了一般。
这是高三能在学校过得最后一个节日,为什么高三不能参加?参加,必须参加,高一到高三,一个不能少!
就这样,他们那一届就成了第一届高三可以参加五四汇演的一届。
那时候,万俟朝要表演吉他,好几天中午,和温暮一起去艺术楼的空教室里练习。
温暮就在万俟朝休息的时候,拨弄万俟朝的吉他,偶然弹出的音,给了万俟朝灵感。
然后两人就凑在一起,将曲子谱写了一半,后面就分开了,没有机会补全了。
现在,万俟朝居然再次想起了这首歌。
温暮笑着看着万俟朝。
万俟朝说:“不是新歌,要说它的开始,比我的所有歌,开始得都要早。”
“那怎么到现在只有半首?”
“因为,它的另一半主人,走丢了,我刚把他找回来。”
万俟朝说。
“哇哦~”
“我懂了!”
“唉,又吃上狗粮了!”
“好吃、爱吃、多来点儿!”
万俟朝下来,坐在温暮身边,问:“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继续将歌续写下去?”
温暮被旁边的人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以前写的,都很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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