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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了一会,秦重来到窗口,将窗帘微微掀开一条缝,朝着外面看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外面之前的秋高气爽、艳阳高照,消失不见了,只有漫天的乌云,不知道一会会不会接着下雨。
一眼望去,外面街道上到处都是丧尸,在不断地游荡,数量多到吓人。
将窗帘遮好窗户,回到房间,秦重继续翻找着房间内的东西,看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最好能找件顺手的家伙防身。
如果实在没有,就只好用厨房的菜刀了,总比赤手空拳要好得多。
叼着从柜子里找到的香烟,秦重在几间屋子找了一圈,意料之外,在书房的书柜后面,竟然找到了一把长刀。
虽然,秦重自身对刀不怎么了解,但奈何自己最好的哥们歪帽,确对刀剑自小就钟爱,受到哥们的强制说教,看到这把刀,秦重脑海中立刻就蹦出一个词,苗刀。
刀长三尺八寸、刀柄一尺二寸,兼集中了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既能当枪使,又能当刀用,既可单手握把,又可双手执柄。
根据哥们歪帽的说法,苗刀的杀伤威力极大,在过去的冷兵器时代,可是非常厉害的凶器,只是一般人很难用好。
秦重将这把苗刀拿在手中仔细观看,整把刀做工精致,象牙白的刀鞘,提着刀虚劈了几下,秦重很满意的点点头,刀不错,很顺手。
可惜的是,这把苗刀似乎更偏向工艺品,所以,刀刃没有开封,如果想要杀敌,那就必须要开刃才行,否则,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好用。
秦重找遍几间屋子,也没有找到磨刀石,无奈之下,只好撬开厨房洗碗池的瓷砖,在粗糙的水泥面上,打磨了起来。
这样的操作,自然费时费力,但在现在的情况下,也是无奈中的最佳方案。
等把刀刃打磨锋利,白天的时间也快过去了,长时间的没睡觉,让秦重上下眼皮直打架,强忍着睡意,他带着刀走进次卧,锁上房门。
觉得还不够安全,又将衣柜推了过来,抵在门后,这才放心了很多。
此时,外面的天已经彻底黑了,透过窗户看出去,周边楼房内,家家户户就没有亮灯的,目之所及,所有的楼房都漆黑一片。
遥望天际,可以看到,天上时而会有一道闪电划破天际,似乎随时都会有一场暴雨而来。
看到这一切,秦重心中暗暗叹息一声,这就是末世,一个人吃人的世界,此刻,就算有人在附近,恐怕也是和自己一样,躲藏在某个地方,根本不敢发出任何的声响。
秦重没敢躺在床上睡觉,而是在床边倚着墙准备休息会,毕竟这样一旦有事,自己也可以迅速反应过来。
“叮铃铃!”
就在秦重昏昏欲睡中,突然一阵铃声响起,秦重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他迅速地睁眼,四下张望了下,看四周并没有危险,这才将手中的苗刀放下。
“叮铃铃!”
拿起响着铃声的手机,看着屏幕上的未知来电,秦重眉头紧锁,接通电话,压低声音道:“喂……”
……此刻,京都的一座写字楼内。
孙小言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焦虑,左手手指不自觉地轻轻滑过右手食指,她的指尖,似乎还能感受到戒指之前留下的淡淡痕迹。
“啊!
我奶奶留给我的戒指去哪里了!”
昨夜,自己最珍爱的戒指神秘失踪,哪怕她将所有的地方找了一圈,也没有任何发现,戒指的丢失,让孙小言心中烦躁得很。
就在她焦虑不安的时候,突然心头一动,对了,昨晚在闺蜜家打的那个电话,后来她也试着又打了一遍,确是直接打给了王谦,没有在打给那个怪人。
戒指的丢失会不会和那个怪人有关?虽然觉得这个想法太匪夷所思,但孙小言还是决定一试,她拿着手机慢步走到窗口,看着外面下着的大雨,将窗帘拉上,拨通了王谦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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