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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宿命与意旨
贾宝玉与蒋玉菡在吃花酒的时候相识,蒋行酒令的时候说出了“花气袭人知昼暖”
的诗句。
然后蒋建议与宝玉互换汗巾,宝玉把原属于袭人的松花汗巾给了蒋,蒋则赠宝玉一条红色汗巾。
袭人发现宝玉将自己的汗巾送了人,极不快,并拒绝了宝玉转赠给她的红汗巾,最后此物被宝玉夜间趁袭人入睡时为她系到了腰上。
三个人,两个汗巾,不无肉麻感。
而袭人,在经过了一番沧桑巨变之后,嫁给了蒋玉菡。
这样的情节安排给人一种恐怖感,冥冥中自有定数,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于是所有的痛苦,所有的挣扎,所有的拼搏,所有的祝愿与躲避、计谋与勇武、坚忍与牺牲……都是徒劳,都是空忙,都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其恐怖还在于,表面上看纯属偶然经历、细小事物,却预兆着天大的未来结局。
而这一切难以破解,只是在命运到来,到了袭人与蒋玉菡成婚,袭人欲为宝玉守节忠烈未克成功(为此至今多少腐朽冬烘痛骂袭人不止)的时候,她与蒋才明白了早有预兆的天意。
没有谁能从原因看到结果,天机不可泄露。
而人类掌握自己命运的渴望、从原因推算结果的渴望并不稍减。
于是,人们改为在一切都发生了,不可更易了以后,再逆向寻找征兆,自欺欺人地为这征兆的找到而激动不已、敬畏不已、匍匐不已。
就是说,至少是在写作《红楼梦》的时代,人类智力不足以预言未来、英明洞悉,却足以寻找迹象,使自身镇服,接受上苍的安排。
袭人接受了,而黛玉就不接受。
不接受怎么样呢?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说花与蒋婚事的前兆,酒令也好,汗巾也好,表面上看像是撞上的,那么,端午节贵妃元春赏赐礼物唯独宝玉与宝钗的规格相同就是以意为之了,而且这个意出自高高在上的、不介入园内府内事务的贾元春,令人惶惑莫名。
她当然通过这表示了些什么,却又没有说破。
这是非常中国式的略带谋略的做人乃至为政之道,有所表示,无所痕迹,若有若无,若无实有,杀人则不见血,得罪人则不出面,全靠你去体会去理解去执行,执行好了,上心大悦;执行不好,则是你理解错了。
人们骂王熙凤破坏了宝黛的爱情,会追究到贾母的决策作用,却常常忽略了最早的一项举措、一项意旨、一个信号:贾元春的赠礼。
这是自上而下的一个不可以讨论不可以质疑的信号。
而此时的宝玉和黛玉不失天真。
宝玉犹自纳闷,心想应该是林妹妹与我得的礼物一样才合适,怎么却换成了宝姐姐?宝玉天真地把自己所得礼物转赠给黛玉,被黛玉拒绝。
而黛玉已经预感到大事不妙,却又没有多少话可说。
黛玉说自己无金无玉,只是草木人儿。
至今,平头百姓口中仍有草木人儿的说法,这是黛玉在《红》中唯一一次与平民认同。
说了草木人儿又怎么样呢?白说,说了也处处被动,更加被动,注定未说已然失败。
多么厉害的元春赠礼!
她怎么会扮演这样一个角色,或者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她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呢?要把宝黛的爱情故事与朝廷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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