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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薛宝钗的膀子
第二十八回结尾与二十九回开始处,描写宝玉看到宝钗丰泽的肌肤、雪白的臂膊动了羡慕之心,暗想:这膀子若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她身上,算我没福。
这个念头不免有点奇怪。
爱慕薛的身体,不怪,这当然是性心理。
想到摸一摸,这已经相当够意思了。
触摸,抚摸,欧美人甚至认为这是性的、人生的最突出的快乐之一,他们从小培养一个孩子这方面的幸福感、美感,他们生怕自己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一个这方面的迟钝与冷淡者。
他们并从理论上指出,这种肌肤之亲是人与动物的一大区别,由于许多动物长着毛皮、针刺、厚革,它们不具备人的皮肤的性感、美感、愉悦感。
宝玉有这方面的感觉,说明了他在性方面的成熟。
奇怪的是他怎么会认为,如果这个膀子是长在林黛玉身上他就有机会去抚摸。
显然,到此时为止,他与林基本上并无身体肌肤方面的动情动性的接触,更从未有抚摸之事。
林的脾气又不好,性防卫意识、性警惕意识极强,强到了带几分病态。
她的动不动讲洁净,讲干净,以“洁”
为价值标准,指的就是自己没有被任何异性碰过。
宝玉仅仅在言语上对她表示一点亲昵,她已经是又哭又闹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负,搞得宝玉赔不是不止。
宝玉又何来一个念头、一个信心,认为漂亮诱人的“膀子”
生在林黛玉身上,他就大有机会去摸来摸去呢?
这就是宝玉不拿自己当外人了。
他实际此时或更早已经认定他与林黛玉的关系不比寻常,黛玉早晚或已经是他的人了。
黛玉的身体与灵魂早晚或者已经是属于他的了,他们俩互相从属,如同一人。
而宝钗呢,那是另一位女子,他不可能对宝钗有什么像样的意淫之念,他顶多局部地、一时地、偶然地对宝钗身体的某一点某一段产生爱慕之心、兴趣之心,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与宝钗互相委身的可能,对其他的女子也是这样。
而对袭人,那其实就比较原始了,只是同领风月之事罢了,谈不上爱慕也谈不上暗想,用不着机遇也用不着呆看,没有过程,只有操作。
这时的宝玉仍有其童真的一面,看到宝钗从臂膊上褪红麝串,直勾勾盯住人家的膀子不转眼珠,结果被黛玉丢出一个手帕打在眼睛上,并称其为“呆雁”
。
黛玉此次显得很开通,谑而不虐,并没真急,止于调笑调侃。
天真、率直是保护人的,哪怕你的举止不很得体,哪怕你无意中泄露了你的与生理反应,当你自己没有完全意识到的时候,当你自己没有因为罪恶感而藏头露尾、丑态百出、欲盖弥彰、装腔作势的时候,这一切都可以被原谅,甚至被最敏感、最小性的林黛玉原谅。
相反如果你自己先就觉得肮脏卑下,反而会使自己无法做一个文明的人。
关键在于自己心里有没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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