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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惜啊!
白豌看着这张画,桃花眼顿时有些雾气,脑子混沌一团。
如此才华之人,怎么就是个以色侍人的面首和小倌人呢?白豌咬一咬牙道:“凌子辰,你学了多久的画?”
凌翰扬起嘴角道:“他啊,从七岁便学画!
算起来也有十来年了。
只不过他最擅长的却是狂草,而非作画。
所谓画中书圣,厉害的很!”
阳光之下,凌书墨面颊略微发红,想起当年是与月白一同拜入师门的,道:“都是些虚言,其实还有人比我更有才能。”
十年啊!
这人在好人家里学了那么久的才艺,却被迫沦落百花阁卖笑卖色?哪怕去当个卖字画的穷酸秀才也好啊!
再不济义庄里那给死人头画像的也行啊!
白豌顿感人生差距,看着这人姿容绝艳,显得更加令人生怜。
虽说他身旁这华贵俊秀的凌翰员外养着他,但这男人,怎么还是让他觉得那么可怜呢?明明能考取功名,娶妻生子的!
怎么就被迫做了这档子的事情!
随后,他将视线从那人的面上挪开寸许,却见到其手中那断裂痕迹明显的毛笔。
“这笔好像断了啊?”
凌书墨低下头,看着手中这莲花小笔,面容竟出现一丝欣慰,道:“但是它已经接上了,和往日一样。”
白豌不明白这人在说些什么,只觉得这人用这残缺烂笔头都能画的那样好。
真是不能相比!
定是曾经在百花阁里时用的东西。
他虽然厌恶那风尘地方,但是毕竟出身那里。
所以被赎身后才带了出来,真是念旧!
一旁凌翰一扭头,便把那折扇摇的前来后摆:“看来子期活了过来,你也能变回来了!
我说说你,早这样多好啊!
多好的才华,蹉跎了这些年!”
说罢了,他瞥了凌书墨一眼,却见对方一片温润如玉,半点刀子也没甩过来。
如果不是月白兄重新出现,怕是这人一辈子不会再画画了。
他倒是希望这对知己长长久久,多传出点名流佳作。
凌书墨嘴角勾起,手中的笔握的有些热。
当年知音去世,他悲痛欲绝。
于是,他效仿伯牙绝弦,亲手折断了这只刻有莲花的毛笔。
因为觉得这世间再也不会有人能懂自己的书画心思。
可当他发现那尸体并非月白兄后,又连夜将笔亲手修补起来。
而五年来他没有真正作过画,也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执笔。
面前这人,心性虽已经判若两人,但是依然能准确的道出自己的心意。
人当知足,自古知音难觅!
而他竟然可以失而复得。
凌书墨看着笔下这幅《云水瀑布》,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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