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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也只有两次。
第二次,有了经验的沈清柯一刀下去,鲜血四溅。
等沈屿之烧开水,野鸡的血也差不多放干净。
整只鸡丢在沸水里,浸泡一会儿,趁热拔了毛。
最后再在火上烧一烧碎毛,就成为一只能入锅的鸡。
就是有点小,褪干净毛,还没碗口大。
铁锅烧热放一点点油润锅,然后把野鸡放进去煸炒至变色,加热水,放入洗净的冬蘑开始炖。
等到火候差不多的时候,撒一点盐,就可以吃了。
条件有限,没什么复杂的调味品,吃的就是蘑菇的鲜和野鸡的香。
李氏先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沈清棠,“你还怀着孕,要多吃点儿。”
沈屿之从自己碗里挑了块肉多的放进李氏碗里,“别光顾孩子,你最近太瘦了。”
沈清柯没动。
碗是他盛的,他碗里只有三两块鸡脖子和鸡翅尖。
沈清棠二话不说把鸡腿又夹给了沈清柯,“哥,你是咱家的主劳力。
砍树辛苦着呢!
多吃点儿肉长力气。”
见沈清柯还想还回来,沈清棠捂着碗,“说好了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不要让来让去的。
以后咱们吃肉的时候多着呢!
不差这一会儿,所以谁也别让谁。”
其余三人对视一眼,笑了起来,没再争着把碗里的肉给对方。
只李氏趁沈清柯不注意,往他碗里夹了一块肉。
见大家不认同地看她,李氏解释:“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不能做偏心的娘。”
说完学着沈清棠的样子,盖住自己的碗口。
沈清棠笑着咬了一口炖到软烂的鸡肉,真的很香。
汤也浓厚,很美味。
条件虽然艰苦,但这几个家人真的很好。
好到她愿意为他们付出所有。
接下来三天,三房人没有离开山谷。
李氏忙着做被褥、棉衣。
沈清棠依旧负责找各种山珍。
沈屿之和沈清柯两父子一起砍树。
这天的晚饭是热腾腾的手擀面。
李氏这两天一直跟着沈清棠学做面食。
手擀面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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