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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手扶了下小猫,小猫似乎很听话,停止了蠕动和叫唤。
重新看向他归拢起来的尸体,眼光扫过一张张年轻青涩的面孔,他们的年纪大都在十七八岁,有的神色坚毅,有的神色愤怒。
不忍多看,他冲着遗体处,深深鞠了个躬。
战士们身上的衣服和使用的装备,让他非常肯定,自己是穿越了。
地面上的遗体,正是为国家付出一腔热血的志愿军。
而自己,则是来到了,即将改变共和国国运的伟大战场。
一阵冷风吹来,吹散了战场上的温热气息。
冷风掠过额头,让李诺一的头脑变得更加清醒。
抬眼望去,到处都是大山,自己正站在山间的一条蜿蜒的土路上。
此时应该已是深秋,除了针叶树木外,目之所及,一片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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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燃烧的黑烟直冲云霄,天地死寂,连只飞鸟都看不到。
一股夹杂着苍凉、悲愤以及豪迈的特殊感觉,涌上心头。
或许是自己在现代,作为战地记者,了解了太多的美帝不为人知的一面,对美帝的怨念太深,所以命运才让自己来到了这里。
既然来了,就绝不可错过眼前对抗美帝的大好时机。
百万无畏的华夏儿女正在这里为国家出生入死,自己理应责无旁贷。
李诺一挺直了腰板,目光炯炯地投向远方,刹那间,眼前的山河不再陌生,心中的热血也开始沸腾。
他踏步走回刚才的战场,在战场里找了半天,找到了一支没有损毁的水连珠。
水连珠,就是莫辛纳甘步枪,是老毛子第一款采用无烟发射药的步枪,一战时期的主要步兵武器,一直用到了二战结束。
这种枪在抗战的时期,就大量进入了华夏,志愿军开战后,苏联又卖了三十几个师的装备,所以,不少志愿军都配备此枪。
可惜的是,他找到的只是普通的步枪,不是狙击型莫辛纳甘。
看着手中的老古董,李诺一摇摇头。
此枪有个巨大的缺点,就是在严寒的天气里,枪拴非常容易冻住,志愿军战士被迫用脚蹬,部队反应强烈,给它起名为脚蹬枪。
凑活着用吧,反正自己的射击水平也一般。
李诺一长期混迹在军队里,早就掌握了各种枪械的使用方法,子弹也打过不少。
又找了些子弹,刚把枪背在后背,怀里的小猫就剧烈地扭动起来。
随着小猫的扭动,李诺一汗毛倒竖,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笼罩住他的周身。
下意识地,李诺一鱼跃而起,向着一块巨石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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