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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之前才逛过供销社,里面并没有皮鞋,只有看百货商场里面有没有。
霍祈年并没有问沈晚理由,只是默默的上了车,握着龙头,等着沈晚上车。
沈晚见状坐上了车,双手搂着霍祈年的腰肢,“走咯!
出发!”
俊男美女的组合不管是在哪个年代都很吸引人的目光,更何况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是以往没有见过的,回头率基本上是百分之两百。
也是两人在骑车,如果是走路的话,估计已经有不少人来问是在哪里买的衣服了。
到了百货商场,霍祈年停下车,把车锁上,这才带着沈晚进门。
跟供销社比起来,确实是大很多。
两人一进门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甚至有胆子稍微大一点的女孩子,不由上前询问沈晚身上的衣服是在哪里买的。
沈晚可以说是来者不拒,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店名。
开玩笑,这些可都是潜在客户。
等来到了皮鞋店,沈晚直接拉着霍祈年的胳膊就往里走,边走边问,“你穿多大的鞋?”
“41的。”
如果说之前不知道沈晚想要做什么的话,那么现在听沈晚这么问,用脚趾头也知道她想要做什么。
“我有鞋子,不用买。”
沈晚皱了皱眉,“这个衣服得配皮鞋才好看。”
说完抬眸看向霍祈年,“而且再说了,既然你都给了我彩礼,那我肯定得给你嫁妆呀!”
嫁妆。
霍祈年闻言心下有些怪异,自家这个小媳妇还真的是……与众不同。
不等霍祈年说点什么,只听沈晚对着销售人员开口道:“你好,麻烦给我先生拿一双41的皮鞋。”
百货商场跟供销社还是不一样的,供销社的工作人员是拿死工资,而百货商场的工作人员是拿提成,所以服务也好不少。
一听沈晚的话,再看到沈晚和霍祈年两人的打扮,立马就有工作人员拿着皮鞋走来,“女士你看这双鞋怎么样?”
“上脚轻便,走路也很舒服,是咱们店里卖的最好的一款。”
沈晚看了一眼,不准备发表任何意见,“先试试吧。”
大概是现代好看的东西看多了,对于七零年代的审美确实是不想吐槽。
工作人员先是让霍祈年坐下,这才托着皮鞋半蹲在霍祈年面前,麻溜的给霍祈年换上了皮鞋,甚至都不给霍祈年拒绝的机会。
换上皮鞋后,工作人员这才站起身,“先生,你可以起身走走看。”
还别说,换上皮鞋确实是看起来顺眼多了。
“怎么样?穿着舒服吗?”
霍祈年:“还行。”
沈晚一锤定音,“那就这双吧,穿着走。”
“麻烦你帮忙把旧的鞋子包起来。”
这还是头一次见这么爽快的买主,工作人员嘴角的笑意简直是比ak还要难压,“好的,这双鞋是两百块,请问是谁支付呢?”
听说一双鞋就要两百,霍祈年立马摆手,“我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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