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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死个手下倒没什么,但这里的事绝对不能引人注目,这可是上面特意交代过的!
如果真和这个贵族发生流血冲突,那这里的事可能就盖不住了。
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杜三爷回手就抽了手下一个巴掌:“还不马上向公子请罪?!”
——————————注:1王扬为了一句骂人话就吩咐黑汉杀人,这种行为以现代眼光看来纯属无理取闹,借题发挥。
但中古时代尚存报仇之风,尤其涉及双亲之事。
比如后汉时的阳球,“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
。
(《后汉书·酷吏列传》)南北朝时北周律“禁天下报仇,犯者以杀人者论”
;梁武帝诏:“不得挟以私仇而相报复。
若有犯者,严加裁问。”
一南一北皆明令禁报仇,针对的古代社会遗留下的复仇风俗。
所以即便精明如杜三爷也不能完全拿准王扬的脉,因为在他的眼里,王扬真的可能因为这句话就杀人。
2网络上流传一种对于士族的误解,彷佛士族对庶民享有生杀大权,其实并非如此,当时即便是自己的奴仆也不能随意杀之。
比如《南齐书·王敬则传》:“宋广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酷暴,杀婢媵,翼之子法朗告之,敬则付山阴狱杀之。”
这是高门妾氏杀人,所以以命偿命。
再举一个士族本身的例子,吴兴沈氏沈文秀做建康令,“坐为寻阳王鞭杀私奴,免官,加杖一百”
(《宋书·沈文秀传》),以官身为王杀人,不偿命,但也要受到惩处。
北朝也是如此。
比如《北齐书·外戚传》:“文略杀马及婢,以二银器盛婢头马肉而遗之。
平秦王诉之于文宣,系于京畿狱。”
其实不仅杀人,就是打人就不能随便打。
比如名士张融就因为打了僮仆五十下被免官(《南齐书·张融传》:“寻请假奔叔父丧,道中罚干钱敬道鞭杖五十,寄系延陵狱。
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干杖,不得出十。
为左丞孙缅所奏,免官。”
)可见杀人事一旦被纠,还是会受到惩处。
不过那时纲纪废弛,也不乏杀人脱法之事,但事情如果真的被掀出来,未必能完全免除麻烦。
这也是杜三爷认为王扬若真是在这种场合把他手下杀了,未必能全身而退的原因。
至于网上流传士族可随意杀人,大概是从《世说新语》中劝酒斩美人的故事来的。
但一来《世说》主要是搜集轶事闲说,不可做正史观之。
二来两晋时乃士族势力最鼎盛之时,所以田余庆先生主张“门阀政治”
一词只能用于东晋,南朝皇权崛起,士族已经不能再复晋时荣光。
三来贵族擅杀事确有,但或是“无举则无纠”
,或是有特殊曲折背景,不可引为泛例。
:()关于南朝贵公子是我冒充的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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