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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声注意力瞬间转移,甚至还点起了单,“能再做个可乐鸡翅吗?”
燕回看他一眼,终究还是心软道:“可以,但你只能吃一个。”
“好耶!”
采购完食材,驱车回家,白色奥迪q3很快驶入一个颇有年头的小区。
小区建于三十年前,无论外观还是户型都落后于时代。
绿化全部砍去填平修成停车场,以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导致整个小区看起来十分寒碜。
可就是这么个破旧不起眼的小区,却坐落于锦都最有名的学区内,堪称寸土寸金。
当然,就算住在学区内,也不等于就能摇上那几所名校的号,但至少有资格上桌。
所以哪怕房子又破又旧依然被家长们疯抢,房价常年居高不下。
回到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家,燕回盯着燕声吃了药,便放他去玩,自己则一头扎进厨房。
等到十二点半,三菜一汤准时上桌,燕声磨了燕回好一会,终究还是多吃了一个可乐鸡翅,抹抹嘴心满意足地去睡午觉。
燕回收拾完残局,走进次卧看燕声有没有蹬被子,顺手测额温,发现温度降了一些,终于放下心来。
离开次卧,他又回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刚买的雪糕,拆开包装咬了一口。
一股凉意瞬间直刺脑门,好在有沁人心脾的甜安抚味蕾,待那一小块绵密融化后,乳制品特有的香醇溢满口腔,勾起久远的记忆。
燕回人生第一次吃到的甜品就是冰淇淋,同时,冰淇淋也是他和余响初识的契机。
自出生后燕回便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家高血压高血脂,甜品是明令禁止的违禁品。
直到八岁那年,他被父母接去参加晚宴。
这种宴会,表面上看着衣香鬓影,光鲜亮丽,实际上扒干净了也就那么一回事。
大家言笑晏晏地暗中较劲,什么都能拿出来比一比,包括孩子。
燕回在父母的授意下,当众展示了苦学半年钢琴的成果,然后便一直跟在他们身边,不乱跑、不吵吵,乖巧听话得人人称赞。
那时余响就在花园里和朋友们疯玩,时不时发出尖锐叫声,引来大人们不满地皱眉。
“那是余二爷的公子余响吧?和他堂哥比,是皮了些。”
“反正也不是继承人,皮点没关系。”
“还是管束一下为好,不然早晚会闯祸……”
那是燕回第一次听说余响,当时他并不知道谁是谁,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
直到那群小孩嬉笑着跑进屋,直冲他而来。
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高大壮硕、皮肤呈小麦色的男孩,手里举着一个甜筒冰淇淋,眼底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没等燕回反应过来,两人便撞了个满怀。
男孩被小伙伴们扶住,燕回直接跌坐在地,冰淇淋顺着他的衬衫马甲往下滑。
之前还万众瞩目的钢琴小王子,瞬间变得狼狈不堪,形象全无。
燕回愣愣地抬起头,和那个男孩四目相对,听到他身后的小孩小声欢呼:“成了!
走走走快走!
余响,走啊!”
余响不知为何没走,其他人因此也没能跑掉,被赶来的大人们抓个正着,挨个按头道歉。
余响作为罪魁祸首,排第一个。
“我真不是故意的,就是想请你吃冰淇淋,结果跑太快没刹住,对不起啊。”
燕回知道余响在撒谎,但跟着管家去换衣服时,他却鬼使神差地想起这句话,想起第一次和父母出席宴会,他们警告他要注意形象时的眼神。
现在他不用担心会弄脏衣服了。
于是,他鼓起勇气,询问管家:“换衣服前,我能吃个冰淇淋吗?”
那是燕回吃的第一个甜品,瞒着父母,坐在客房的沙发凳上,吃得满手都是融化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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