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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上,似乎就写着“不妥协”
三个字。
她曾也说过:“虽然生做女儿也没什么不好,但若是男子,自然能够去开创一番事业。”
能读书的,便读书科举。
读书不成的,便还可经商做买卖。
再不行的,总归有田的种田,有工的做工,天地总是广阔的。
“我爹小时候,是将我和哥哥弟弟们一起教养的,我也从来不输给他们,可是……”
可是似乎也没有什么用。
“殿下,我想合离,实在不行,就让顾选休了我,我也无所谓。”
她和顾选,便是恩断义绝了。
张宛认真说:“若只是合离,纵然他不愿意,我也可以说上两句。”
可想要两个女儿都跟着母亲,是有几分难办的……
就算是现代,父母离婚,有两个孩子的,大部分也是一人一个。
若两个太小,倒是可以都判给母亲。
若是再大一些,确实也可以自己做主了。
可这不是不大不小么。
“如果你们姐妹俩一定得分开,必须要一个跟爸爸,一个跟妈妈,那你怎么选?”
这话说的,小女儿立刻就哭了起来。
“不,我不要和姐姐分开……”
张宛决不是想当什么封建社会的卫道士。
钱锦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都有胆量离婚,有胆量带着孩子,纵然娘家不接纳,她也不怕。
她用这样的勇气,她绝对应该百般支持,但她还想做的更多一点。
“皇后娘娘,我……”
顾鸳大概是想说什么,又觉得难以启齿。
但张宛其实已经开出来了,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她问:“你这双脚,是裹了足吗?”
所谓缠足,大家都懂。
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一般需要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因为当时骨头还是软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
这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明清时期,更是缠足之风盛行,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有缠足者。
方绚的《香莲品藻》说——“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
。
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会受到称赞。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齿,只要裙底莲船盈尺,便大煞风景,最多落个“半截美人”
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时候还只多数是裹脚,宽度窄,而非长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谓的三寸金莲。
三寸就是十厘米,这不就是残废了么。
把一双正常的脚缠成这般模样,一个正常人变成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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