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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曾有一位名为尼禄的暴君,统治着世界上最丰饶的罗马城,但尼禄本人是个疯子,他不喜欢从祖辈手中继承的城市,为了建立令自己满意的新城,他放了一把大火烧毁罗马,当城市在火焰中化为废墟之时,尼禄本人则在弹琴吟唱。
人们囚禁火焰制造了灯,城市因此变得繁荣,而当火焰突破牢笼,它将会咆哮着报复一切。
比如罗马,比如阿斯塔。
比如此时的沃克沃斯。
“他爷爷的。”
林连雀看着手里的信,喃喃道,“还真让我撞上了。”
城市中火光冲天,他们一群人站在港口,这里是城市的边缘,可以看到浓烟正从城中不断冒出,有从城里逃出来的人试图从港口离开,但是吊桥依然被牢牢锁住,不肯放下——他们无法进入港口,也无法再回到城市,成了瓮中之鳖。
“少爷!”
派出去的贺家伙计赶了回来,满头细汗,言谈却依然很利落,“另外两个港口已经打起来了,看战船的样式,应该是从神圣帝国来的。”
“咱们这儿为什么这么风平浪静?”
潘逢声不愧是个癫公,这时候了还有心思嗑瓜子,“这个港口怎么不见神圣帝国的船?”
“真有船来反倒好了。”
贺唳冷笑,“我还没见过西大陆哪国敢不给十三行面子,老子就站这儿,看他敢不敢打。”
“我看是敢的。”
林连雀忽然道。
他刚刚接住了一只信鹰,这是林记花巨资养的鸟,专门用来在海上传递消息。
方才一只鹰从港口对面飞过来,也带来了林记伙计的信。
发信者是他留在船上的人,文字非常简洁:现在港口的守备已经不是白金汉的人了,卫兵队里有神圣帝国的奸细,神圣帝国大概已经完全控制了这个港口,而且他们并不在乎十三行。
留在船上的林记伙计看到东家们过不来,派人到卫兵队里打点,送回来的只有一只断手。
送到林连雀手中的信字迹潦草,估计是在匆忙之中写成,如果不是形势危急,林记不会轻易放飞信鹰,而且信上沾着血。
恐怕写信人生死未卜。
“正常。”
潘逢声听完,嗑着瓜子说:“毕竟咱们是商人,太平时节玩命儿的得巴结玩儿钱的,生死关头人家可不就看不上咱们了。”
“再说。”
他拍掉手上的瓜子皮,“生意做了这么久,我看西大陆也吃准了咱们的底,十三行在远洋是豪横,可回到老家,士农工商这么一排列,还是最末流,几个商人死在外头,咱们那位坐在金銮殿上的爷估计也懒得管。”
“杀人越货还不用担责。”
他说着嘻嘻笑了,“换我我也干。”
贺唳冷冷地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诶呦我的爷——有道是商人玩儿钱,歹徒玩儿命。”
潘逢声伸出兰花指,看起来是戏瘾上来了,开始犯病,捏着嗓子说:“可谁说商人不是歹徒?咱们一个个大老远从广州过来,哪个不是脑袋栓在裤腰上?四大姓各家堂主想要在海上混出来,哪个没有一个人头万两金的悬赏?”
“他要跟咱们玩儿横的。”
他笑得花枝乱颤,“怕是惹到了祖师爷!”
远处炮火声传来,潘逢声仿佛浑然不觉,被火光熏得满脸桃花似的,像极了戏文里索命的恶鬼,似癫似谑地起了个高腔:“有道是为非作歹,家财万贯——”
贺唳不耐烦地把他踹了出去,“少给我发癫。”
“十三行的人不能白死,先想办法过了这一劫,活着回去。”
少年说着看向林连雀,“然后看老子怎么玩儿死他们的贸易。”
十三行有十三行的规矩,一个人头万两金。
每个伙计在出洋之前都签过生死契,其中很多人都是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的疯子,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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