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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的野菜汤已经热过好几遍了,可婆婆没说开饭,周氏也不敢往桌上端。
不过周氏并不生气,孩子多了,爹娘偏爱哪个也正常,自己不也更偏喜大儿子远枫一些吗。
周氏觉得,当爹娘的,只要在大事上,能把住方向,做到不偏不倚就不算过分。
再说,婆婆虽疼爱小叔子,可自己嫁过来这么多年,也没见婆婆为了小叔子,做出不讲理的事。
就像这次狗子去念书,起先自己和二弟妹还担心来着,担心婆婆会不会偷偷塞银钱给小叔子,结果这么多天过去了,婆婆手头上的银钱没松出去一文,这让她和二弟妹心安了不少。
说起念书,周氏立马想起了这几日的林远秋,周氏是真没想到,才五岁的小娃儿,居然就有如此的心性,你说这样大冷的天,每天都得起这么早,多辛苦啊。
原本她以为,狗子能坚持下三两天就不错了,哪知,这都过去十来天了,人家依旧雷打不动,天天早起,念书的事,可是一日都没落下过。
周氏觉得,这要是换成远槐,说不定早就赖在被窝里,不愿动弹了。
这可不是周氏小瞧自己儿子,实在是今儿个她去河边洗衣服时,就听林石媳妇说,族里已有两家的孩子,吵着嚷着不愿去族学念书了。
这几日周氏常常会想,狗子要是出生在殷实人家,照他这几日的用功劲儿,说不定还真能读出个童生来。
至于为何不是秀才亦或者举人,周氏摇头,怎么可能,都说龙生龙,凤生凤,就凭三房夫妻俩的懒样,狗子能考上个童生,怕已是下了吃奶的劲了。
往灶膛里添了把柴火,周氏探头往门外瞧,外头的天已经黑下来了,也不知小叔子什么时候回来。
听婆婆说,小叔子是到镇上挣银子去了,周氏摇头,觉得小叔子跑去镇上晃荡的可能性大一些,毕竟这样的事,小叔子又不是没做过。
也只有婆婆会被小叔子一次又一次的忽悠,总觉得自己小儿子还有长进的希望。
锅里的汤再次咕噜咕噜的翻滚开了,周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木屑,而后往堂屋走去。
......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林远秋第十二次伸长脖子往村口方向瞧,想看看便宜爹到底回来没有。
他也是下学之后才知道,原来今日便宜爹这么早去镇上,是给他挣买书的银子去了。
也终于明白,便宜爹为何要带上新袄子了,这是准备拿去卖银子的吧。
林远秋心里有些难受,他想起前几日新棉袄刚做好时,林三柱那乐滋滋的模样,还说自己身上的旧棉袄已穿了六年,这下终于能换上新的了。
结果,这么宝贝着的新袄子,就为了给他买书,居然说卖就卖了。
如此舐犊情深的父爱,让林远秋怎能不感动。
有时林远秋会想,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明明知道这个家一贫如洗,却还要执拗去念耗费银钱的书。
可是,怎么办呢?
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不是三百六十行,行行能出状元的现代,封建社会,平民百姓想要脱离泥潭,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科举。
所以,他真的别无选择。
就当他林远秋自私好了。
为了将来不吃苦也好,为了这个家能摆脱穷境也罢,反正如今自己要做的,就是不辜负身边亲人的付出。
犬吠声再次响起,林远秋踮起脚尖,这回应该是爹爹回来了吧。
果然,过了没一会儿,他就看到有个人影正往这边挪动,林远秋忙丢掉手里练字的小树枝,快步往村道上跑了过去。
离着大概还有二十米的距离,林远秋就停下了脚步,再往近,他可不敢了,别到时是个陌生的。
“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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