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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纱调皮地跑到了她的脸上,上面的蕾丝图案是她喜欢的风格。
郝心晴赶快看了一眼身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穿上一套银白色的鱼尾婚纱。
她又看了一眼牵她的人,是陆美华。
陆美华穿的是浅蓝色镶钻的收腰礼服,她满脸得意地牵着郝心晴走红毯。
红毯比想象中的要长许多,比她在电视见过的那些明星走过的红毯还长。
“这鞋怎么有点夹脚……”
郝心晴没办法低头看鞋子,但是她能感受到鞋尖那里传来的刺痛。
难道又把39码的脚塞进38码的鞋子里?
“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再疼,也得忍着。”
陆美华带着扑克脸般的微笑,朝台下观礼的人招手。
仿佛此刻她们成了走红毯的女星,而非婚礼的主角。
“再走下去,我的脚趾头非出血不可。”
郝心晴嘀咕了一句。
“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跟过的两个男人从来没有办过像样的婚礼给我。
你老公可真是用心了,出手包了这个海岛,为的就是给你留下终生难忘的记忆。”
陆美华边做脸部微笑静止“瑜伽”
动作,边向郝心晴阐明利害关系。
“等等,我老公是谁?”
郝心晴终于想起这个关键的问题。
“你老公,就在前面,你走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恍惚间,陆美华张开红唇,露出獠牙。
郝心晴内心大惊,她用力眨了眨眼睛,陆美华的獠牙变回正常的白牙。
激动紧张得眼花了?郝心晴迟疑。
她深深吸了口气,忍着脚趾和脚肉被水晶高跟鞋夹紧的痛,故作优雅地向前走去。
疼痛是暂时的,礼毕就能脱掉这双不合脚的水晶高跟鞋。
郝心晴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到达新郎身边。
“容易,我把女儿交给你。
你要对她好,不能让她哭,要是让我知道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我跟你没完。”
陆美华笑着把郝心晴的手放在容易的手中。
容易,原来我要嫁的人是容易。
郝心晴看着化了淡妆的容易,一切来得太不真实。
这大海、这椰树,还有这精心布置的舞台,和这可望不可及的结婚对象。
一切不仅来得太快,而且来得不真实。
“郝心晴,你愿意嫁给容易,做他的妻子。
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将永远爱着他,珍惜他,对他忠实吗?”
“……”
郝心晴突然觉得嗓子干得很,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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