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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根本不理魏参,去捡起钥匙,又远远朝魏参晃晃炫耀,得意地放进口袋,准备进去厂房,却与一个人撞了个正着。
“手机跟钱包已经处理了?”
皮叔穿着旧皮夹克,打扮得毫不起眼,就跟那天在基地见到的差不多。
“烧了,差点炸我一脑门儿灰。”
混混满不在乎地回复。
他比皮叔年轻许多,却没多少尊敬,擦着皮叔的胳膊走过去,忽地停住,“喂,皮叔,我说你招来的,可得自己处理啊,上次那个你没动手,这次该你了。”
皮叔一拍混混的肩膀,和气道:“我知道,咱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你放心。”
来到魏参面前,皮叔给他扔了件破烂的外套,有点相识一场,于心不忍的意思。
这个举动却正好合魏参的心意。
他用牙齿咬住外套,一甩,盖住自己,只是衣服是女款的薄羽绒服夹袄,堪堪遮住他脖子到肩膀。
“贩卖和杀害动物牟利,顶多坐几年牢。”
一张口,衣服就滑到了腰部,魏参并没有管,平静说道,“杀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你们为什么铤而走险?”
现在为止,警方发现的尸体只有一具,虽然封锁了消息,但打捞尸体当天是傍晚,附近一家中学放学,河道两旁挤满了人围观。
魏参都知道了,皮叔的团伙估计也早知道,这条利益线上有多少人?这是魏参迫切想要知道的。
按一只笼子二十只猫,或十只小型狗来算,他们一次要杀害近千只动物!
这么庞大的数量,只靠两个人根本解决不了。
皮叔叹了口气,摇头,像是恨铁不成钢:“怪就怪那女的咯,要不是她死缠烂打,烦得很,也不至于不小心把自己害死。”
他承认了死者为他们所害,魏参明了,这次把他跟小程一起抓来,就没打算放两人回去。
皮叔津津乐道起受害者跟他们的瓜葛:“这姑娘啊,家庭条件还不错,手机也是苹果的,最新款,你说,家里有钱嘛,狗丢了,再买一条就是咯!
这么跟我们较真干嘛,反倒把自己也给赔进去了。
你想不想知道她在哪发现的她家狗?”
魏参不语。
“网上!”
皮叔笑得更加和善,“她刷到一个帖子,是人家买了狗肉炖汤喝,发现那狗骨头上有钢板,就发帖子问是什么东西。
这姑娘刷到了,说是她家那只金毛做过手术,上的钢板,那个钢板啊得两万多块钱呢。”
畜生。
不,畜生不如。
珍之如宝的毛孩子受伤了,不惜花重金做手术,有朝一日却亲眼看见它腿骨被剁碎,支离破碎在别人的餐桌上,这种痛楚,大致比死亡也差不了哪去。
“你说,她恨人家吃狗,就去找那个买狗吃的呗,摸到我们这来干什么?我要是有女儿啊,肯定要教育她不能这么计较,养这么大,为了条狗丢命,你说她那有钱的爹妈该有多不值当?还不如生条狗呢。”
“够了。”
魏参说,“不用跟我说这么多,我问你,王校长在不在这里。”
皮叔意味深长地挑眉:“你说呢?”
魏参:“我那次去基地的确只是做志愿而已,并没有暂停资助的意思,总部的决策我无权插手。”
皮叔:“哦,听说了,基地缺钱嘛,有点风吹草动就怕得要死,馨馨天天在群里叫,说没钱买包啦,没钱买这买那的,这丫头嘴不牢固,心智不坚定,做不了大事,不如杨志。”
魏参:“那天帮你卸猫粮的小杨?”
皮叔起身,长舒一口气:“是啊。”
怪不得那天商明漪跟小杨待了一段时间后,身体变得那么差。
小杨应该也是亲手杀害过猫咪的,因为商明漪并未通过他感知到有猫咪被戕害的气息,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些猫都死了。
魏参低垂下眼帘,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极致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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