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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明诚和阿灯在衙门外面就直接分开了,祝一帆风顺,从此有缘再见。
当祁明诚独自回到客栈时,除了阿灯以外的另外五个人挤在一张桌子边坐着,似乎在等着他。
祁明诚猜他们也想赎身,便说:“阿灯赎身走了……如果你们中还有谁想要离开的,我并不会拦着。”
之所以他会说得这么干脆,不是因为他很圣母,不是因为他的同情心太多了,只是因为他在现代接受过的那些教育使得他永远不会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看待问题。
卖身契在这些人看来就是将自己的命都卖给了主人,但在祁明诚看来,不过是一种雇佣合同而已,他出钱,这些人出力。
而如果这些人要走,其实也就是终止合同而已,只要不影响到祁明诚这边的工作,他可以赋予他们“走”
的权利。
祁明诚其实很清楚双方在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并且他并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
既然他是对的,这个时代的错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改呢?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这种思想差异大大咧咧挂在嘴巴上,只要他知道自己的坚持就好了。
“该死的……他要走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
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
其实他们五人都知道阿灯最终是要走的,却没想到阿灯会走得这么悄无声息。
原以为阿灯不过是像前两天那样继续陪着主子出门这里逛逛那里走走,却不想他们回屋时竟然发现阿灯的骨灰坛子不见了,这才意识到他有可能是走了。
真是太过分了,大家同甘共苦了这么久,有他这样说走就走的吗?剩下的五人中,最终决定要离开的就只有一个,叫谷高,他的家人都死在了阴兰族人手上,所以一心要去参军,立志要在战场上为家人报仇。
选择留下的四个分别叫阿顺、王根、王石头和包春生。
阿顺年龄最小,在祁明诚看来还没有成年,他懂一点糙药的知识。
王根的耳朵上有个豁口,性格比较直慡,在亲近人面前总是有什么说什么。
王石头和包春生就胜在年长,又过惯了颠沛流离的日子,为人比较谨慎。
谷高不像阿灯,他身上真的是一文钱都没有了,仅有的两套衣服还都是祁明诚帮他买的。
好在主动报名参军的人都能预支三个月的饷银,于是他就有了三两银子。
在盂铜城当兵的风险很高,因此底层士兵的待遇不能说是差的,当然也不能算有多好吧,总之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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