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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之下,映得每个人忽明忽暗。
明窈抱膝坐在莫拉阿嬷旁边,下巴磕在膝上,看着篝火后的人影,忽然明白了这种最原始也最淳朴的快乐。
有人搬来酒坛和海口大碗,颇为豪放地分酒畅饮。
明窈注意到,坐在她对面的狄霄滴酒未沾,哪怕有人与他对饮,他也是以奶代酒,乳白色的鲜羊奶挂在唇角,被他随手抹在手背上。
“拔都儿部的规矩,未满二十二者,不论男女,皆不可饮酒。”
莫拉阿嬷随口解释了一句。
不等明窈绕过弯来,莫拉阿嬷又问:“如今首领也回来了,公主打算何时完婚?”
这些天过去,明窈差点忘了和亲一事,蓦地被人提出来,好是愣了一会。
旁边人听到莫拉阿嬷说的话,惊掉了手里的囊,再旁边的人问他怎么了,那人也不说话,仿佛会传染一样,没过多久,一大圈人全安静了。
明窈:“……”
莫拉阿嬷对现状浑不在意,见明窈没有主意,索性隔空喊话,换成草原话去问狄霄:“首领打算何时完婚?”
她的声音带着哑意,老人说话难免含糊,不过就这么几个字,想说清楚还是很容易的。
作者有话说:溜了溜了,继续去搞下一章(发出鸽子精的声音草原与大越开战三年,对拔都儿部的影响却不大。
他们部族小,小有小的好处,就算征兵迎敌,也走不了几个壮劳力,还有首领带着护着,除了思念,甚至少有担忧。
而事实上,除了近三年的分离,从拔都儿部去的九个人都毫发无损地回来了,带着十几车的粮草金银,还有什么他们听不大明白的勇士称号。
随着重逢的喜悦散去,族人们听说了大越的狼子野心,听说了他们的卑鄙无耻,哪怕从没有正面对上过,也不妨碍这些族人对大越心生厌烦。
谁要是说起来,少不得骂一句:“咯叽!”
讨厌的东西!
直到某天,不知谁说了一句:“大越除了送降书赔金银外,还送出一位和亲公主,首领答应了……要与其成婚。”
“……”
明窈她们的穿着打扮与草原上大有不同,人们多有猜测,心里也隐隐有了定论。
如今被莫拉阿嬷说出来,大家也不知是复杂多一点,还是沉重多一点。
沉默四处蔓延,中心的篝火发出柴木燃烧的辟里啪啦声,火星四溅,直到烘烤着的小羊出现焦糊的味道,才见狄霄起身。
他一人就能将烤架取下,从腰间拿出长匕,下就将两条最鲜美的羊腿切割下来,分给旁边怀有身孕的女人一条,想了想,将另一条送到明窈跟前。
所有人膝前都放有敞口的瓷罐,狄霄并没有询问,而是直接把羊腿丢进明窈的瓷罐里。
做完这些,他把剩余的羊肉丢给族人去解决,然后才说:“阿嬷问的是,是该着手准备了。”
明窈倏地瞪圆了眼睛。
族人们低声议论着,看看首领,再看看远处那个身形纤细、面容明艳的少女,怎么看怎么不搭。
当然,在他们眼里,当是明窈配不上狄霄。
首领身强体壮本事大,又是一族之长,备受尊敬,理应娶草原上最靓丽的姑娘,不说陪他策马,至少不能瞧着柔柔弱弱,连首领屋里的事都照顾不好吧?不管怎么看,大越公主都不像是会洗衣做饭生娃的。
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有人心里起了嘀咕。
不等有人提出质疑,莫拉阿嬷笑眯眯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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