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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话,还能有假?”
看着栗色卷发下被掩盖的细长脖颈,一想到上面有可能布满自己的吻痕,混混就难掩欲望,舔了舔发痒的后槽牙,靠近正在作画的青年“——怎么穿这么少?”
沈小凤不理他,自顾自蘸上颜料,往画布上涂抹:“天太热,就没穿衬衫。”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稍显宽松的牛仔裤从腰间滑下去一点,露出精致的腰窝,连带着一道巨大又狰狞的伤疤。
常年打架的混混自然能分辨出,这种伤疤应该是肉被活生生刮下来一大片造成的,像一条残忍的腰带,环住青年,却又更添几分野性的艳丽。
混混没有忍住,手指捻住一小撮栗色卷发,哑着声音:“跟了我,我给你买舒服的衣服,你别用那些笔盘头发了,我让我大哥从国外给你带进口发绳。”
语罢,沈小凤正在作画的笔停住了,他放下画笔,藕臂绕到身后,解开了腰上的围裙带。
邀请的意味,不言而喻。
混混的理智一下子被斩断了,突然掐住沈小凤的肩膀,强制性地让他转过身,随后将瘦弱的青年紧紧抱在怀里。
沈小凤面无表情,棉花人一样地任他摆布,过了几秒后,他伸出手,拔出了缠着头发的笔刀。
蓬松的栗色卷发落下,盖住肩头和锁骨,混混拥着沈小凤,贪婪地嗅着他头发上的香味。
“用的什么洗发水,这么香?”
混混很是激动,“为了见我,专门洗了澡么?”
“不是。”
沈小凤语气淡淡的,用手臂环住混混的脖子,然而双手却握紧了笔刀,对准咽喉的位置,“因为刚杀过人,去去血腥味。”
“可惜今晚要再洗一次,毕竟还得多杀一个你。”
话音未落,混混便闷哼一声,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杀人经验已经丰富过不少的沈小凤割断了动脉。
“呼吸,呼吸,深呼吸——”
沈小凤的力气大得吓人,他慢慢托着混混,将其缓缓放在地板上,用沾满血的手摸了摸那张即便快死了都还俊俏的脸,“好孩子,放松。”
“作为保密的奖励,死前就再让你看一眼我有多漂亮。”
随即,黑暗再次降临。
“——咔!”
林北恩意犹未尽,连连鼓掌,“这条过了!”
片场上下也一片欢呼声。
“结束了,江老师。”
一个助理上前,把满脖子血、面容呆滞的江焕诚扶起来,递上一杯冰咖啡。
另外一个助理送上了湿毛巾,他接过,顺便脱掉了身上碍事的衣服,露出结实的腹肌,用湿毛巾将流到衣服里面的人造血浆擦干净。
见这场面,几个男妆师有点按捺不住,小声又激动地说着什么,眼睛时不时就往江焕诚身上瞟。
“真是嫉妒薛付之,有这么好看还有实力的男朋友,家世又好,长得也好看,还受欢迎。”
江焕诚都听见了,不以为意,擦完身上的血,目光不自觉地开始搜寻那个瘦削背影的踪迹。
温暖,手上还有拥抱过青年后留下的体温和触感。
然而体温的主人早就头也不回地进了化妆间,卸妆,穿衣服,一气呵成。
等江焕诚再看见他时,已经是在横店的停车场了。
此刻已经接近傍晚,停车场昏暗的灯光让江焕诚想起了刚刚拍戏时的场景——画室,颜料,伤疤,青年的后背。
脖子微微刺痛时,他随着入戏而如坠冰窟——但心脏却在猛烈跳动。
如果他此刻亮起车灯,傅栖眠应该会直接屁颠屁颠上来打招呼,或者问他去不去吃晚饭吧?
江焕诚觉得自己一定是会拒绝的,毕竟以前他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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