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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儿子儿媳一起叫了进来。
“我想养猪。”
几人面面相觑,心说这事吃饭时就讨论过了。
当时大家都很激动,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猪仔买回来当大爷一样供着,好吃好喝伺候到明年,再给它一刀,吃它骨头吃它肉。
说过的事娘怎么还提起来?
甄臻掰着腿坐在床沿,瞥了他们一眼。
“上次你们宰野猪的地方我去看过了,那里地势偏僻隐秘,四周都有山挡着,本地人又传说那边有鬼不吉利,很少有人过去,正适合养猪。
我寻思着,能不能多买几头养在里面,养到过年猪肉价格最贵的时候,宰掉卖钱。”
猪肉毕竟来钱快,要是瓜子不好做了,他们也好留个后路。
孟大国搓着手兴奋起来。
他不如孟华能言善道,卖瓜子肯定卖不过孟华,可他的优点是能吃苦,他愿意夜夜早起跑去养猪场伺候猪崽子。
猪肉又是紧俏货,拿去市场上根本不必说,就有人疯抢了,说不定不用拉出去就能找到买家呢。
毕竟有些人送礼都送一整头猪。
他只要能把猪养出来就不愁卖。
孟二勇倒也没什么意见。
养猪老大能吃苦,他躺着就能分钱。
卖瓜子孟华在行,他也能躺着分钱。
他希望自家兄弟能做几个事业,这样他就可以躺着等分钱了。
所有人都没意见,甄臻就张罗着去买猪苗了。
隔天孟华扛着锄头上工,刚走到知青宿舍附近,就被程素叫住了。
“孟华!”
晨光在她脸上落下橘色光影,她皮肤白皙清透,眼神清澈,让人想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
孟华激动了,小心脏扑通直跳,别的事上他游刃有余,运筹帷幄,一遇到爱情,智商就成负数了。
他快步走上去,“程素!”
程素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手绞着一块绣浅绿色的花帕子,欲语还休:
“孟……孟华,我有个重要的事想对你说。”
她羞涩的模样看得孟华喉头一紧,这年头常有女孩拿手帕当定情信物,程素该不会也想跟他告白吧?
没想到程素看似含蓄婉约,却是个直白热情的女孩。
只是他今早起迟了,眼屎都没擦干净,早知道有这出,就该用猪油抹抹头发才是。
孟华清清嗓子,“程素,你有话就直说吧!
有些事不用憋在心里的。”
程素红着脸点点头,她把帕子递了出去,引得孟华耳红心跳,下一秒却说:
“你能帮我把手帕送给甄大娘吗?”
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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