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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排骨就行啊!
别说文清又炖了一锅野藕炖大骨头汤。
野藕粉糯,大骨头汤鲜美,他们都快不想端给山上的战友了。
村里各家各户自己上自己家自留地里面拿了冬瓜,土豆什么的。
送到了大队部的隔壁,大家准备在这里吃顿杀猪菜。
大队部旁边有个食堂,是原来吃大锅饭的时候建的。
现在都是作为礼堂开会用了。
有些村民办喜事会借用礼堂,在下雨天或者下雪天不方便的时候办酒用。
各家各户自己带了桌子,椅子,也不用招呼,自己就带着碗筷就来了。
冬瓜,土豆,小青菜什么的都不值钱,这个杀猪菜里面还放了红薯粉条之类的。
足够每个村民分上一大碗了。
可文清注意到,大多数人也就是坐在那里喝了一点汤而已,其余的基本上还是都带回去了。
与村民们的小心翼翼的只吃蔬菜和粉条不同,知青们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碗里的杀猪菜都吃光了。
反正他们都是单身,也没有带回去再熬熬再吃几顿的想法。
毕竟他们在一起吃饭,这么做有人会觉得不干净。
开始吃饭的时候,文清听许长春表扬了几句城里来的卫同志的话。
文清直到到现在才知道卫灏姓卫,至于哪个卫,她都还没搞清楚。
本来他们俩平时交流的时间就不太多,文清也从来没有主动和卫灏打过招呼,她倒是跟陈强和毕胜利还熟悉一些,毕竟还是接触的多一点的。
就在文清开心的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拍拍屁股离开的这个村子的时候。
村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情。
吃完杀猪菜的第二天劳动的时候,鲁莎莎被两个争执起来的村民用锄头打中了头。
和书里的文清有相像的地方是他们两个村民发生了争吵,大家都去劝架。
没想到他们两个挥起锄头开始动手。
鲁莎莎正好就在旁边被其中一个村民误用锄头砸中了脑袋。
值得庆幸的是,当时曹璐就在不远的地方。
鲁莎莎被锄头砸中了脑袋,但经过曹璐用针灸止血,暂时挽回了一条性命。
文清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都有一点晕,如果自己不是要成了护士,那么她是不是和书里的命运一样,逃不开死劫了?
鲁莎莎一直在村里存在感很低。
村民们议论起她大部分都是说她长得胖乎乎的,比较好生养,家庭条件又好,有一定来自家庭里的补助。
娶回家这样的媳妇生孩子没有什么大问题,娘家又有补贴,也算是个仅次于曹璐的理想型的媳妇。
奈何还没有村民对她有想法,鲁莎莎就被锄头砸中了头,送进了县医院。
到了县医院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器材,可以检查脑部问题,不得已又把鲁莎莎送进了市医院。
曹璐和文清两个人都脱不开身,一直轮流守在鲁莎莎身边。
同时来的还有秦书轩和张杰两个男知青,毕竟有时候鲁莎莎需要人抬来抬去的。
喜欢卖了房子工作,穿书炮灰下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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