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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晚自习的时间,三班里回来了不少同学,都两两三三的聚集在座位处闲聊,林荞收拾书包的举动很快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有同学忍不住凑过来问她。
“林荞,快上晚自习了你去哪呀?”
“我病还没好,晚自习就不上了,想提前回家休息一下。”
瞎话说得多了,林荞也就练就了撤谎不眨眼的功力,翘课的借口说来就来。
“啊!
——”
那同学一声啊的音调拐了山路十八弯,拖了比还珠格格主题曲还要长的腔,充分地体现出了不甘不快不情愿,“不要啊,你今天又不上晚自习,那就又没作业可以抄了,让你生病不如让我生病!”
林荞常年稳坐班级第一,好说话字好看写作业还快,是三班同学抄作业的第一人选,她的作业一向是写完就被人拿去抄,除了上交的那一会功夫基本都不在她手上,写过的每张数学卷子都在教室里环班旅行过一圈。
这位同学一换一的英勇发言得到了其他人的响应,一个个恨不得替她感冒一样,林荞又无奈又想笑:“明早一样可以抄,再说马上就考试了,你就自己多做几道题当作复习了呗。”
“再复习也是十分到二十分的差距,我觉得我有这个时间不如早点回家洗洗睡了,呵护一下双眼,方便到时候斜眼看隔壁桌的卷子更清晰些。”
说着那同学从笔袋里摸索了下,拿出自己的法宝,“看,考试我另有打算。”
林荞定睛一看,那是块上下两面的八个角都已经被用秃的橡皮,长得很普通,黄棕色,学校对过小卖部就有卖,两毛钱一块,它唯一的不寻常就是有四个面用黑色中性笔写了abcd,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用来干嘛的。
旁边另个人直接笑喷:“不是,这橡皮一共六个面,你就写四个,其他两个呢,不会是重复的写两个吧,那样概率可就不一样了。”
“大哥,我这可是长方形的橡皮,上下两面都还用秃了,你能把它扔到竖着站起来我跟你姓!”
两个男同学在斗嘴,剩下人在看热闹,教室又变得喧闹起来,唯有林荞神色恍惚的看着这一幕,想起了在二三年看冯鸣和邹瘦打闹的画面,她记得冯鸣也有这么一块橡皮,原色是白色,被用成了灰色,价值高达五块钱,四个面的字母用水笔写的还被擦花了。
想起冯鸣邹瘦两个天天斗嘴的好哥俩,她就又想到了呆了几个月的高三二班,想到运动会带领了小团体拿到表演赛一等奖替班级争光,想到站在主席台上、看着金黄色的夕阳洒落在南高学生们身上的场景。
还想到了演出之后,突兀出现在校园里的那个人,穿着黑色大衣,发型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镜片后是一双……林荞微怔,是一双什么来着?她怎么连他眼睛的样子都快记不清了?顾知洵顾知洵,她竟然又想起了顾知洵,不同于这个世界,是成熟严肃,成为了大人的顾知洵。
圣诞节那天,他救下顾星然以后曾有话想对她说,却被警笛声打断,他当时想说的是什么话?林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件事,明明她的记性越来越差,连他的长相都快记不清,可偏偏对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愈发深刻,她当时并不好奇顾知洵想说什么,现在却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身上爬,心痒痒到极点的想知道。
或许是因为,他想说出口的话,她可能永远也听不到了。
“林荞,你发小在门口!”
林荞抬头,与门口的顾知洵对视,距离一天的课程结束已经过了一个小时有余,深秋时分,天黑的时间比以前要早许多,残阳的光影被遮盖在云后,走廊的灯还没来得及打开,比起灯火通明的教室内,昏暗得有些模糊不清。
顾知洵站在班门靠外没有光线的位置,轮廓分明的五官隐藏在阴影中,林荞冷不丁看过去,竟然还以为自己看到了刚才在想的那个人,嘴角无意识扬了起来,可就在下一秒,顾知洵就上前了一步,借助室内的光,林荞看到了他拎在手上的校服和书包,笑容又蓦然凝固。
失落感涌起在胸膛之中,但很快,一种平淡却隐藏着欢喜的情绪又将这种失落覆盖,林荞头又开始晕了起来,她闭上眼,捂住胸口的位置,觉得这滋味说不出的怪异,就像是身体里有两种力量在拉扯着,如水与火般泾渭分明,互不相容。
她到底是怎么了?“林荞你没事吧?”
耳边传来同学的问候,林荞重新睁开眼,正巧看到了顾知洵轻皱的眉头,她摇摇头说了句没事,就是起身起猛了有些晕,同学哦了一声,又问她顾知洵是来找她干嘛的。
“我身体不舒服,他送我回去。”
“哇哦,有发小就是不一样——”
起哄的声音响起,让林荞有些不好意思,她快步走到了班级门口,轻轻拽了下顾知洵的袖子:“走了。”
顾知洵眉头已经舒展,他低头看了眼林荞扯住他袖子的手,脸上看不出是什么神色,点了下头便跟她一起到了楼梯口顺着往下走,林荞书包里不知什么东西摞了一起,下楼的动作幅度一大,那里面就在哗啦哗啦的发出撞击的声响,顾知洵朝那里瞥了一眼,在走完一层台阶的平台处,他握住了她的手腕。
“书包给我,我帮你背。”
林荞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想要挣脱开:“为什么?我自己可以背。”
下一秒,手腕上的力量加大,不至于让她感觉疼,但却有种手和手臂的血液不再流通的酸胀感,她不仅没有挣脱开,还被带着往顾知洵那迈了一步。
“操场,教室,一会功夫晕了两次,你以前也有过低血糖,但从没这么频繁,把书包给我吧,我帮你背着,今天没能在学校做作业,你应该背了不少书。”
顾知洵说的不错,林荞的确带了不少书,粉色的书包被撑得鼓鼓囊囊,坠的她肩膀都有些发疼,平常顾知洵不会勉强她做什么,用这种不容拒绝的态度,能看出他是真有点担心了。
林荞觉得自己没问题,能吃能跑能跳,除了时不时晕一下以及记忆力有些减弱,其他什么症状都没有,她多少有点猜测,这异常肯定与穿越时空的事有关,但她又不能跟顾知洵说,稍微犹豫了下,在左手供血不足变得苍白之前,她乖乖摘下了书包。
顾知洵拎起来,把她的包背在胸前,在林荞身上很大个地包到了他那里,竟有些迷你的可爱感,两个包一前一后,就像是龟壳一样把顾知洵夹在中间,他看着清瘦,却是一点没受影响,步伐依旧轻快。
林荞知道他身上都是精肉,顾知洵习惯运动,从小就喜欢,瘦只是因为年龄,实际上结实着呢,打球时偶尔跟人碰撞一下,被撞飞出去的也是别人,那算是人淡如水的顾知洵少有的强势模样。
林荞给顾知洵竖了个大拇指:“没白锻炼,这么重的书包还背的这么稳,估计你再扛一个我都没问题,不错,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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