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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胭脂虫?你为何要这两样东西?”
清月身轻如燕一般,从屋顶飘落在秦霄身边。
秦霄先是拍了马屁,夸赞清月轻功无敌后,便笑眯眯的回道:“当然是赚彩礼,川哥我五个月赚三万两,可就靠它们了。”
胭脂虫是制作天然口红的最重要的原料,仙人掌则是胭脂虫最喜欢寄生的植物。
找到胭脂虫卵将其播种到仙人掌上,便可以一直生长。
如此便一直有原料供应,他就可以制造出来数量可观的口红。
清月听到秦霄所言,只感觉云里雾里。
之前跟随秦霄去胭脂楼,秦霄便说是为了赚钱,可如今又说什么虫子,什么仙人掌能赚钱。
她完全无法理解,秦霄今日所说的东西与他之前去青楼找凝烟有任何关系!
不过,她还是如实回道:“川哥,你所说的仙人掌与胭脂虫,我从未听说过。”
秦霄眉头一皱,仙人掌似乎是明朝末期才传递到国内的,难不成大乾所在的时代,仙人掌还没传过来?
“川哥,各地叫法都不同,你能给我画出来吗?”
清月问道。
“好!”
秦霄让丫鬟笔墨伺候,当他将仙人掌画出来时。
清月瞧着秦霄的画功实在不敢恭维,她敢肯定随便找几个四五岁的孩童画得都比秦霄强,再想看到秦霄在胭脂楼时那写的给狗爬一样的字。
清月对于秦霄有所才学之事,几乎不抱希望。
赚钱之事,那更加不抱希望了。
可她还是端详秦霄所画之物,忽然说道:“想起来了,五年前纯元太后寿宴南蛮诸国曾经进贡过此物。
只是此物浑身长刺毫无用处,被太后所嫌弃派人扔到城外。
若是此物落地生根,应该还能存活,可若是没有存活下来,那么乾国之内是无法再找到此物了!”
“娘的,这卢家的人都是愚蠢之极!
如此珍贵之物竟给扔了!”
秦霄大骂了一声:“清月妹妹,现在便带着川哥我去城外找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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