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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朱家的孤坟野鬼
十来平方米的放风井就是南峰现在的世界。
他木然地坐在低矮的塑料圆凳上,看着一双双穿着破鞋或者拖鞋的赤脚,机械地围着周围转晃。
外面有风在刮,秋风一阵一阵的,吹得树木沙沙作响。
南峰已记不清入监的天数,反正进来不久被宣布逮捕,然后被戴上脚镣手铐,吃饱睡觉还戴着。
听送饭的工人说,谢江海和苏小武也戴着,与他们斗殴的另一方几个人也戴着。
监舍里还有两个戴脚镣手铐的人,一个是杀人犯,一个是流氓、□□犯,按看守所过去的规定,只有法院宣判犯人死刑之后,才戴械具,逮捕之后是不戴械具的,但是严打要体现快捕快审的精神,公检法联合办案,被认定要枪毙的,一律戴上械具。
胖子同情地对南峰说:“完了,要报销了。
你们不是只捅伤了人吗?也要枪毙呀?”
旁边一个人提醒:“前次有个偷摩托车的,还有一个跟几个女人跳贴面舞的流氓犯,从监狱提回,过几天就枪毙了。
听说这朱南峰被定性为两个流氓团伙的寻衅滋事,重罪呀。”
南峰突然听到自己要被枪毙,脑子一片空白,身上打着冷颤,一阵冷风像一条毒蛇一样沿着他的后脊椎从尾椎骨一直爬到他的脖子上,他几乎晕倒在地。
他想过自己可能被判重刑,但想不到真会被枪毙。
“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突然一下就要结束。
我怎么甘心?”
“小伙子,你命不好,撞上了严打。
坚强些,死就死,三十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那个戴脚镣手铐的杀人犯同病相怜地宽慰他。
那杀人犯四十多岁,看上去并不凶狠,据说是入室盗窃被一老太太发现,他掐死了那老太太。
“我真是冤枉,我要申辩!”
南峰从牙齿里挤出这句话。
他苏醒过来,强打着精神,脸上一片茫然空洞,像是百货商店阵列的假人,没有健康的活力,只剩下虚无和恐惧。
“冤枉的多着呢。
现在谁还听你申辩,你到哪里去申辩?”
胖子几分嘲讽几分自嘲地说。
胖子姓周,他骑单车与人相撞,发生争吵,打了对方几拳,因为判过刑,有前科,就被关了进来。
南峰陷入绝望。
他像一只手脚被捆在一起的螃蟹,等待就要下锅蒸煮的厄运。
他掸去坠在头上的鸟粪,漠望匆匆爬过的蟑螂,一遍遍地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死了;一遍遍地说三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是,他仍抑不住满腹的悲怆。
他想到在广州打工的两年,在生活的泥潭里打滚,一身泥水一身汗水,虽然辛苦,但他快乐,他看见了并感受到了比自己家乡要大无数倍的世界,正是这个世界,让他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改变了他的人生航向。
他不后悔去闯广州,也不后悔回云阳镇,云阳镇的第一台录音机、第一个音箱,第一盒磁带,是他从广州带回来的,是他卖出去的,他让偏僻的云阳镇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
他想他和同学谢江海是最先在云阳镇穿喇叭裤的人,最先蓄长发的人,是最先买摩托车的人,是最先富起来的人。
如果要写云阳镇的历史,他算不算开风气之先河呢?“但是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这是什么样的宿命!”
他在心底里声嘶力竭地狂吼。
他又想母亲和哥哥,想读书的弟弟和妹妹。
他死了,他们怎么办呢?在他们的生活里,他原本是要扮演重要角色的,要扮演支撑家庭的角色。
他死了,他们一定会伤心难过,一定会备受白眼,一定会遭受难堪。
“她的儿子是被枪毙的;他的二弟是被枪毙的;他们的哥哥是被枪毙的。
他们会抬不起头啊!”
他想他的苏小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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