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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 实录的限度(第1页)

一九二

实录的限度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指出:

第一派说《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

……第二派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

……第三派的《红楼梦》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

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

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

那么胡适的考证结果呢,是书中甄贾两宝玉乃是著者曹雪芹之化身,甄贾两府是当日曹家的影子,还有就是后四十回(自八十一回至百二十回)为高鹗补作。

我设想他的考证是正确的,所以被多数红学家所认可。

我相信这样的考证对于研究文学史与作为小说的《红楼梦》都是重要的,但这仍然只是史的研究,不是文学的研究。

从文学上讲,胡适对于《红楼梦》的认识是有限的,如认为曹雪芹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认为宝玉衔玉而生的写法不符合自然主义。

从胡适的考证中我们还不免感到中国小说的命运有些另类,不但清世祖与董鄂妃、诸名王奇女、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纳兰成德本事诸说够另类的,化身说与影子说也太具中国特色。

怎么那么多洋小说,就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

再如考证大观园在哪里,一说是北京恭王府即和坤旧居,一说是在南京,最近一说是在杭州西(湖)湿地。

把大观园看得这样实在,太顶真了。

考证也是很有趣的,材料越少就越金贵,推理猜测的空间与必要性就越大。

与考证比翼而飞的是破解,把文本当成谜语、当成射覆、当成密电码,得出全新的解读,确实也是饶有趣味的事。

就像看tv的第十二套节目,华裔神探法医李昌钰博士能够从物证——血迹、指纹、灰烬、物件、各种痕迹与残渣上推想出杀人犯的归属与作案经过来。

也许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你可以分析它写的阶级斗争、政治斗争、统治者的血债;你可以分析它的两个阵营,封建与反封建的决战;你可以分析它体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你可以倡导它的超脱与放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你可以从中研究天体史宇宙史;你还可以说它并非曹氏所写而是某某所作。

都不犯禁,都有人反对有人赞成,都能出版发行至少五百册多则上百万册。

这是一个如今最最能发扬艺术学术民主的地方、最最体现“双百”

的地方、最最能口无遮拦的地方。

而我与多数读者一样,拿它当小说看,当闲书看,当经典文学巨著看。

就这样捧读仍然觉得时有新得心得,不妨与同好者交流一番。

一时尚无可能去进行别出心裁的考据、考证、考古、破译并立新论,惊流俗,拍案惊奇,石破天惊,我是多么地惭愧呀!

中国有什么呢?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另外还有一部《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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