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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忘了我大哥的吩咐,眼下正是鬼王立庙的紧要关头,一切小心行事,切莫坏了城中规矩!
你却撺掇着说些屁话,若惹出祸端,不需窟窿城的诸位大爷动手,我先剜了你的狼心狗肺佐酒吃!”
白杨儿早已头破血流,但不敢反抗也不敢躲,只敢“哎哟”
着打着滚儿挨揍。
直到罗勇打累了,底下人才迟迟上来劝他消气。
他恨恨罢手,重新落座。
可经了这么一遭。
再吃酒肉。
不是鸡肉太柴,就是牛肉太老,酒喝得也跟醋似的,哪儿哪儿不痛快。
罗勇烦躁极了,把上衫一扯,赤条条跳下席来,大步到了屠案当前,扯开麻布口袋。
里头竟不是牲口,是个大活人。
手脚都被麻绳困住,嘴里也塞得严实,虽浑身青肿,但近了一瞧,也能认出,这人就是算计了华翁的孙丙成。
他冷不丁见了光明,慌张间未及有甚动作,便惊觉自个儿躺在一张血淋淋的案台上,旁边罗勇阴着脸拔起了一柄解腕刀。
孙丙成霎时瞪直了眼,煞白了脸,似条刚钓上岸的活鱼,死命扑腾起来,嘴里不住支吾着求饶。
罗勇听得不耐烦,倒转刀柄,狠狠砸在孙丙成的脸颊上,教他圆脸变作瘪脸,嘴里布团连带牙齿混着血水一股脑儿挤了出来。
便像被鱼贩料理过的死鱼,挺直难动。
罗勇拨开孙丙成的衣衫,又拿冷水往胸口一泼,再抄起解腕刀……
“我有法子!
解气的法子!”
他及时转醒,挣脱口塞杀猪也似的尖叫,嘴里“突突”
喷着混着牙齿的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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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矩的法子!”
…………
是夜。
咸宜庵又是一场夜宴。
要照以往,场中欢情不好叫佛陀瞧见,只好请殿上神像都蒙上耳目,再背过身去,权作“不见不闻”
。
可今夜不同。
今夜的宾客是鬼。
为老货郎践行的消息不知怎的被静修听去了。
自逃出窟窿城,她一直忙碌,没时间正式谢过道士,正好借着这机会,作了邀请。
大伙儿自无不可。
但事先有言,大家伙都是穷鬼,无需丝竹佐餐,也不要美人劝酒。
庵里的僧伎若有兴致,大可来凑个热闹,不必浓妆艳抹,也不必穿上特制的轻薄僧衣,至于助兴的歌舞之类,谁吃酒吃高兴了,去庭中胡乱表演一段便是。
如此一来,宴上种种当然不比昔日无尘设宴时那般雅致,却不必劳烦佛陀再蒙头背身,尽管用他们高坐佛台上低垂下来的慈悲目光,看一看孤魂与伎子们暂享欢愉。
眼下,庭院中间的是一个叫做慧如的带发女尼。
月色溶溶,夜风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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