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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中粗野的声音此起彼伏,那些不入流的玩笑充斥着人们的耳朵。
一个灰色头发的络腮胡子跳到桌上,大叫道:“嗨,你们这些只有个头儿的西瓜(注1)!
闭上你们的嘴,肚子里的酒都要漫出来了,不要再像狼一样地叫唤!
现在你们最好把口袋里的圣约翰(注2)都塞到嘴巴里去,给我安静点,第奥尼马拉奇今天要破例把献给温妮娅的歌唱给咱们听呐!”
男人们拍着桌子爆发出一阵欢呼,一个有些醉醺醺的小胡子男人摇摇晃晃地站上去,打了个酒嗝,放开喉咙唱起了来自萨列诺的民歌,声音竟然十分动听,雇佣兵们跟着哼哼,有节奏地敲打起木桌。
这时”
金蔷薇”
的门又被推开了,两个古怪的人突兀地走进来,搅乱了歌曲的节拍。
说他们古怪是因为在大热的天气里这两个人居然还穿着厚重的披风,甚至连风帽都罩在头上,只露出冒着胡茬子的下巴。
雇佣兵们诧异地中断了狂欢,醉眼朦胧地回头望着这两个人,老板娘察言观色,立刻扭动着肥大的臀部把新客人领到偏僻的位置上。
两个男人脱下披风,叫了烤肉、面包和酒。
他们的身材都很高大,一个看上去很年轻,大约二十出头,深棕色的头发乱糟糟的,敞开的衣服领口露出了强健的胸膛;另一个则背对着雇佣兵们,留着长长的黑发,肩膀很宽,隔着衣服也能看到背部隆起的肌肉,精瘦的腰上束着一条镶了铜扣的皮带,而皮带上那把匕首分外引人注意。
匕首的柄黄澄澄的,一颗豆大的祖母绿宝石就镶在末端,在喝了酒的雇佣兵眼里,这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灰头发的络腮胡子走过去,重重地把酒瓶子顿在桌子上:“我说伙计,过来一起喝一杯吧!”
“不,先生。”
带着外地口音的棕色头发年轻人谢绝了,“我们还在赶路——”
“啊!
有什么关系!”
络腮胡子不耐烦地挥挥手,“来吧,我请客!
就算交个朋友!”
“我们还有事,先生。”
“喝点酒的时间总不会比主创造世界长吧?”
雇佣兵干脆坐下来,一伸手就搭在了黑发男人的肩上。
“你太失礼了——”
棕发年轻人惊怒地倾过身,杯子倒下来,美酒流满了桌子。
络腮胡子一下子拉长了脸,大声嚷嚷道:“哎呀,老爷,难道您看不起我们吗?”
他提高的嗓门儿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情绪高昂的大汉们不约而同地把注意力投向了这边,他们目光中的敌意就是笨蛋也看得出来。
酒精的邪恶之处逐渐显现,有的人开始骂骂咧咧:
“谁让这些小白脸到咱们中间来的啊?”
“他们好像是头上长角的(注3),根本没胆子喝酒吧!”
“喂,大个子,你们在害怕什么呢?该不是腿软了吧?”
……
嘲弄的笑声让棕发的年轻人涨红了脸站起来,把手按在腰间的佩剑上,但对面的男人立刻拦住了他!
“——陛……先生!”
年轻人短促地叫了一声,愤愤坐下。
络腮胡子得意地晃着酒瓶子:“嗨,怎么?怕了?我说老弟,如果您愿意用您腰里的东西请大家喝酒,或许就没有什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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