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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持了一个月,人变得气色很差,体重掉了十斤。
这段时间景云臻经常给他打电话发消息,他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景云臻也并不表现出气馁,字里行间仍旧十分体贴热情。
丛暮知道他最近也不太好过,八卦小报爆出他与郑言感情生变,仅仅是应付无孔不入的媒体和夏氏的刁难就已经够他分身乏术了。
三月中旬媒体拍到郑言在景云臻办公大厦门口崩溃大哭,据说是景云臻另有新欢,所以同他分手并拒绝见面。
整个三月份丛暮只见了景云臻一次。
那天夜里景云臻喝多了跌跌撞撞的来敲他的门,红着眼抱他,哑着嗓子说:“你是我的,你从十七岁起就是我的。”
丛暮把他踹倒在地,回到卧室里上了锁,自顾自睡觉去了。
吃完饭景云臻要送丛暮去上班,丛暮拗不过他,再加上确实有些精神不济,于是就答应了。
然而他看着景云臻身上咸菜似的西装:“……你昨天在地上打滚了?”
景云臻,“……”
“先去你家换身衣服,”
丛暮擦擦嘴角,站起身,“这样没法见人了。”
景云臻脸上有非常短暂的犹豫神色。
丛暮突然反应过来:“抱歉,不方便就算了,我打车吧,没关系的。”
景云臻连忙说:“不要紧,还是我来送你。”
他开车带丛暮往东上高架,开过二十分钟,丛暮渐渐觉得路途有些熟悉,直到车子驶进小区的时候丛暮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他高中时在校门口租住的公寓,他和景云臻曾经在这里短暂同居过。
“你住这里?”
丛暮面无表情地问。
“我买下了这栋房子,”
景云臻停下车,一时没有动,“大多数时候住在这里,所以衣物日用品也都放在这里。
当然在其他地方也有房产,你上次去的那栋房子也偶尔会住,不过贴身衣物比较少,换季之后没让人往那边送衣服。
上次是怕你不喜欢回来,所以特意带你去了那里。”
景云臻抿了抿唇:“你要是不愿意上去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很快下来。”
“我为什么不愿意?”
丛暮问,他抬脚朝电梯口走去,景云臻在后面跟着。
他以为丛暮讨厌他,所以不愿意再回到任何跟他有关的地方。
他们在这栋公寓里留下了太多回忆,丛暮曾经在书房贴满了自己的画,景云臻在客厅的灯下办公,两个人看着电影在茶几上分食校门口烧烤摊卖的烤腰子,然后在每一个房间欢爱。
室内装修基本没变,电视,立灯,床和鞋柜,一切都摆在原来的位置,阳台上上一个房客留下来的一人高的发财树甚至还绿油油的窜了个儿。
当时丛暮出国后托霍松凯替他收拾带走所有私人物品后退了租。
现在书房的墙上还有贴画的胶布留下的很浅的泛黄印记,景云臻甚至没有粉刷墙壁。
客厅加了一个酒柜,卧室摆了一台表柜,浴室里原本总是罢工的电热水器换了一台新的,景云臻的羊绒衫还随意的搭在沙发背上,书桌上有没合上的文件夹,浴室里须后水的瓶盖甚至忘了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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