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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不过十三岁。
父亲是国舅,是常战沙场的将军,外公是伽兰首富,母亲才华横溢,是出了名的才女,大母是高门显贵视他如己出。
家境优渥,又有些诗书才气,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唤一声常安公子。
即便是抬一抬手,挥一挥衣袖,也有人能为他赋诗一首。
如此少年,谁能想到,两年后会因为外公的冤案跌落谷底,从此一蹶不振,成了个随时都可以被抛弃的废人。
十三年前……
真的太久了,久得他都忘了,曾与一个西麟小子有过约定。
“呼,呼……”
沈常安年少时曾与外出做生意的外公走散,跌跌撞撞地跑进山里,迷了路。
夜幕降临,他被山里的野狼盯上一路追赶。
挥舞着镶金带银的剑,最终跑到一处亮着火光的山洞里。
那山洞口的光亮有晃动人影,他原想出声求救,可又觉得被几匹狼追得如此狼狈,实在丢尽脸面。
他一直忍着不呼救,等到了山洞附近才急停转身,想用所学招式与追赶的狼群搏斗。
果然,没多久,洞内听到动静的人便闻声走了出来。
不想,竟也是几个与他差不多大的少年。
少年们编着花鞭穿着朴素,身上的兽皮袄子很旧,脸上沾着干涸泥泞。
虽个高结实,但一看便知,是些西麟中不怎么富裕的百姓。
沈常安心道不妙,这样的人,不仅帮不上忙,有可能还会把命也一块儿搭进去。
他对那几个跑出来的少年大声道:“快进去!
找东西堵住洞口!”
出来的拢共四人,与他不同,这些人看到狼群并未恐惧,好似他们的存在比狼更危险。
尤其是为首的少年,见他与狼群对峙,便利落地拔出匕首,逮住一匹狼,摁着狼首给了致命一击。
狼血温热,在寒冷的冬季顿时冒起一股温热白气。
其余三名少年见同伴出手相助,便纷纷拔刀,把率先冲过来的几匹狼一刀斩杀。
虽动作拙劣,但勇气可嘉。
狼群见势不妙,只能呲牙后退,见几位少年的匕首上皆是鲜血,嚎叫一声转头跑了。
阿古勒把沾了狼血的匕首往衣服上擦拭,而后扬了扬下巴,冲沈常安道:“喂,伽兰小子。”
少年的嗓音稚气未脱,语气略带傲慢。
沈常安将剑收鞘,缓慢地转过身来。
一头长发高束,皮肤雪白,举手投足间尽显富家公子仪态。
一身蓝白相间的袍子看似朴素,可衣服外层的薄纱却不是普通百姓能穿得起的。
尤其是手里拿着的剑,即便是不懂行的人也能看得出价格不菲。
沈常安掸了掸袖子上沾到的枯叶:“你会伽兰语?”
阿古勒把匕首别回腰侧,身为伽兰的附属国子民,却半点儿不避讳对帝王的谩骂:“你们的狗皇帝逼得。”
沈常安没有出言制止,反倒佩服起这人。
他见惯了厌恶朝廷的百姓,但敢直言的却少之又少。
尤其是在西麟,百姓即便心有不满也从不敢宣之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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