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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这笔主要有三大优点,好看,速干不晕染,好写。
硬要说缺点嘛,就目前而讲大概就是有一丢丢的小贵。
但是网上的东西总是量多才更便宜嘛,所以迟晚干脆直接买了一盒回来,一共十二支。
巧的是开学第一周的某天课间,沈璟不小心把自己唯一的一根黑笔给摔坏了,便来找迟晚借笔了。
其实说是“借笔”
,倒不如说是“要笔”
更确切一点。
迟晚当时很讲义气地掏了下自己的笔袋,入眼的是一堆花花绿绿的彩笔。
她扒拉了好一会,才在其中勉强找到了一根混在其中的粉壳按动笔。
哪料那人还挑三拣四地问她还有没有别的款式的,说是觉得粉色有点娘,不太符合他猛男的气质。
在听清沈璟的这番话后,迟晚没忍住给了人一个大白眼:“只有这个,不要拉倒!”
沈璟讪讪地“噢”
了一声,最终也还是带着那只笔走了。
不过当天放学回去的时候,沈璟在路上突然问她要起了链接,说这笔还挺好写,就是外壳有没有别的颜色?迟晚想了下,隐隐记着好像还有黑白款之类的经典色系,便在当晚把链接发给沈璟了。
结果那一整个学期,迟晚每次路过沈璟桌子的时候,老能在这人的桌面看到一只粉壳的笔。
迟晚起初也奇怪过,她暗自寻思着她这笔有这么耐用嘛,怎么沈璟到现在都还在用?无意间同人提起这事时,那人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他为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就只买了换装的替芯回来。
但迟晚自己是用过这笔的,也知道这笔虽然好看,却有个不好的毛病:时间一久会掉漆。
所以在听到沈璟说辞的当下迟晚心里还在纳闷,心说难道是因为自己对笔太不爱护了?直至那学期末的某个周末。
迟晚觉得自己一个人在家复习的效率有点低,便约了沈璟一块复习。
地点是沈璟家。
一块复习的事情是两人周五那晚就约好的,两家的家长也是知情的。
听沈璟说,沈女士周五那晚还特地过来给他的房间收拾了一通。
沈璟的书桌是加长款的,边上多坐个人倒也不会显得拥挤。
次日跟人在书桌上一块复习的时候,迟晚手头的笔恰好没油了,便随口问沈璟要了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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