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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如此在意外表的人,开始变得不爱收拾自己,胡子拉碴,总是套着一件黑棉袄,缩着身子弓着背,不是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马路上游荡,就是坐在长椅上看着黑沉的大海发呆。
或许,他高估了自己成熟黑夜的能力。
在这场漫长的黑夜旅行里,等待黎明的归来,需要勇气。
见不到阳光的日子,他像是被扔进了黑色的笼子里,那些悲痛的情绪被放大,他冲向无人的雪地,崩溃到跪地痛哭;他放声呐喊,却也得不到回应。
陈航死了。
这是他无论从梦里醒来多少次,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他无数次希望,死的是自己。
他接受不了,但他必须接受。
这才是让他无法和自己和解的原因。
圣诞节,所有人都在狂欢。
只有他,独自一人,站在了海岸边,盯着那无法明亮的海水,黑影如墨,一些压抑、崩溃的情绪涌上来,他双脚不听使唤的往前挪,在闭上眼想要跳入海里时,一双手将他回了平面。
他听见了一对外国男女对话的声音。
也听见男生喊了女生的英文名:penny。
他立刻回头,见到的却是一张陌生外国脸庞。
救他的是一对情侣,他们将他送回了住所。
隔日,od下楼时,见到一个倒在门口的身躯,身上的雪都融成了水,浸湿了棉衣和地板。
来了一周,他也不难看出了这位叫glen的年轻人,心理出了点问题。
把年轻人抬到沙发上后,od听到他拖着沉重的呼吸,在喊一个女孩的名字。
——“penny。”
许博洲刚醒来,就被od拽到了浴室,od拧开花洒,命令他,马上洗澡,洗掉一身的酒臭味,然后把胡子剃干净。
他浑浑噩噩的摸不着头脑,问:为什么。
od说,要带他出门。
洗完澡的许博洲,刮掉了胡子,至少外表恢复了健康的状态。
他在门口看见了一套棕红色的西服,还有一条粉色的领带。
od让他穿上,他不愿穿,最反感花花绿绿的颜色,但od说,等会告诉他原因。
最后,他还是穿上了这套骚包的彩色西服。
别说,打好领结的瞬间,他对着镜子,有了最近唯一一次笑容。
后来,他跟着od出了门。
处于的哈默菲斯特,24小时的天都一样,即便此时是下午3点,整座城市也早已合上了眼。
在这里,根本不需要交通工具,沿着小道绕着房屋走,总能走到目的地。
“我们要去哪?”
许博洲问。
od双手插在棉衣兜里说:“带你看看这里的人在如何在极夜里生活。”
在这座日夜颠倒的城市里,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依旧在按部就班的过日子,有的人行色匆匆、有的勤恳工作、有的人仰头惯性希望能快点见到阳光。
穿过写字楼,许博洲在多层公寓里,见到了颇有意思的画面。
一楼的人在跳舞;二楼的人在拉小提琴;叁楼的人在背诵诗歌……
他们在摸不到太阳的黑夜里作乐,没有人满脸疲惫,依旧拥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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