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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觉得可以。”
楚曦缓缓地笑了,“就按你们说的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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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楚明洲说起来好像很轻松,可实际到了选曲的时候,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目前他手上确实有几支写的差不多了的曲子,就差个填词,可等到凌曜实际试唱后,楚明洲听了却总也觉得不满意。
“还是得重新写。”
纠结了一上午后,楚明洲一拍桌子,“以前写的都是适合小姝唱的歌,这次要写一首适合阿曜唱的。”
“还重写啊……Noah,时间来得及吗?”
赵远山眉头紧皱,“乐队排练怎么着也要个两三天吧,万一到时候写不出来,还不如现在就按照已有的歌先排着呢。”
“没事,我写歌快,而且还有以前存的一些稿,能搞出来的。”
楚明洲抬手看了一眼腕表,“明天……不,今天我就能搞出来。”
楚明洲在作曲上确实是有些天赋,之前乐队出的专辑基本都是他完成作曲部分的。
他性子有多倔众人也都是知道的,他坚持要做的事情,不达到目的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既然他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其他人也不便再多说什么,只能随他去了-
和楚曦一烦躁起来就想抽烟的道理相同,楚明洲写歌的时候,喜欢喝酒。
写歌对他来说并不难,可写一首和初恋有关的歌,却着实难倒了他。
他都还没初恋过!
哪会知道初恋是什么感觉!
晚上十一点,楚明洲戴着耳机躺在琴房的沙发上,手中拿着仅剩一半的伏特加酒瓶,周边散落了一地的稿纸。
如果真要说起来的话,李姝作为他的青梅竹马,应该是他最有好感的一个女生了。
可奇怪的是,在想着李姝的时候,楚明洲却什么也写不出来。
究竟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是会心跳加速、大脑空白?还是会紧张无措、小心翼翼?楚明洲试着回忆自己和李姝相伴的点滴——确实是开心的,也是愉快的……可那,真的就是喜欢了么?
不,喜欢应该是更浓烈纯粹的一种情感。
想拥有那人的每分每秒,想占据那人的全部视线,想让那人只属于自己……那是最原始的渴求和欲念、最本能的冲动和反应。
“哈……”
楚明洲长舒了口气,举起酒瓶再次灌了好几口酒。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留下,头脑更加昏沉起来。
到底是谁呢?那个……让他如此心心念念的人……
他试着在脑海中勾勒出她的形象:她应该要有一头长而浓密的黑发,光滑柔顺得如同丝缎一样;皮肤娇嫩细腻,像是剥了壳的荔枝,稍微用点力,就容易在上面留下印迹;眼睛是长而上挑的凤目,生起气来特别有气势;脸蛋小小的,只有他的巴掌大小,花瓣般的嘴唇是他最喜欢的地方,红润柔软,看起来肉嘟嘟的,他记得他曾用指尖触碰过……
随着那张脸在脑海中越来越清晰,楚明洲无意识地呢喃道:“姐……”
这个字刚出口,他猛地睁开了眼,一下坐直了身体。
姐???
疯了吧?到底是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想到楚曦??
他双手按在脸上,滚烫的热度依旧未曾褪去……提醒着他刚才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在想着与他相伴了十多年的姐姐。
为什么会是姐姐?难道……他真的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那一瞬间,无数混乱的记忆涌入脑海,因她而感受到的酸涩、痛楚、甜蜜、心动……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的心脏越跳越快了起来。
“艹,好像是真的疯了……”
像是想起了什么,楚明洲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个厚厚的陈旧的本子——打开后,里头有各种用潦草笔迹写下的乐谱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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