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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很好。
她又拿了另一杯,然后惊讶地眨着眼睛,因为她似乎又看见了明克,正从另一边的拱门走过来。
她举起夹鼻眼镜想看个仔细。
那人的确是明克,走错了方向。
他的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是食物。
她叫道:“不对,你要走的是另一边的那扇门。”
他吓了一跳,仿佛对她还站在原地、从镜片后面看着他感到惊讶。
然后他微微一笑。
“我决定先去拿我的斗篷,我想我掉了样东西在里面。”
他的斗篷?她困惑地歪着头。
他要拿着食物去找斗篷?明克是要拿食物去给费弟。
他站在黑暗的河畔步道上,斗篷垂挂在左手臂并端着一只盘子,另一只手则伸进他替这只小动物在衬里内袋所安排的地方,将它抓了出来。
它仿佛了无生气,但仍然温暖而有呼吸,看到他也很高兴。
它会好起来的,他拿出找到的煮肝。
事实上他找到了一顿鼬鼠大餐:有肝脏,他所见过最肥美的鹅肝,还有沾了奶油的鱼卷,以及切碎的煮蛋,此外他还端了杯香槟。
令人惊讶的是,虚弱的鼬鼠吃了鹅肝。
她很喜欢它,然后更喜欢鱼卷。
它舔着厚厚的奶油,又咬了几口煮蛋,但不肯碰一下冒着气泡的酒。
“好了,小东西,”
他说道,很高兴看见它吃着东西。
“你做得很好,继续保持体力。”
等它吃完后,他又把它放回斗蓬里,就着手臂抚平,感觉它在内袋中的重量。
然后他绕过转角,走出黑暗,朝替他开门的仆人微笑。
“美好的夜晚。”
他说道。
那人似乎吓了一跳,然后也笑着道:“是的,爵爷。”
似乎很高兴有人跟他打招呼。
明克回衣帽间将斗篷递还给保管人。
“不,”
他假装难过地说道。
“我没把皮夹留在里头,也没掉在外面。
很抱歉麻烦你了,请小心地将它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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