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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山脚下时,道路更显泥泞湿滑,虽然有家仆搀着,唐庶人还是跌了两跤,弄得一身污泥。
唐修眼见父亲狼狈之相,不耐烦起来,便大步赶过去,轻舒猿臂,一把揪住父亲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大踏步地跨过了那片泥泞区,步伐竟是稳若磐石。
唐修天生神力,虽然没习过什么高深的武学,但是有一身蛮力,所以百十斤的重量于他而言,自然也不算什么。
贺兰娆娆瞟了一眼唐修的举动,微微一笑。
她知道,这唐修天生神力。
这些年来,看守唐庶人一家的官兵,要时常把他们的情况报送神都。
而贺兰娆娆做为“玄鸟卫”
的首领,对唐庶人一家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
在她的资料里,唐家三兄弟中,大哥唐齐喜好吟诗作赋,斯文懦弱,身体单薄。
二哥唐修身材魁伟,有天生神力,喜弄拳脚棍棒,却只粗识文字,一让他翻书,用不了多久便昏睡不起。
至于老三唐治,却似乎兼具了两个哥哥的优点,文也懂一些,武也练一些,只是文不及唐齐,武不及唐修,倒是喜欢拿着炭条作画,画风很是罕见。
“哇,你看二哥,都带着阿父走了,三哥,三哥,你背我呗!”
唐小棠一见二哥帮父亲下山,马上也偷起懒来。
不过她也确实举步维艰了。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最喜欢的靴子,那是她母亲韦氏的一双旧靴。
靴子虽然陈旧,却是韦氏做王妃时穿的靴子,自然华丽舒适。
虽然山居简陋,但是小姑娘天生爱美,自从向母亲讨了这双靴子来,便成了唐小棠的心爱之物,平时她还不舍得穿呢。
今日返京,唐小棠欢喜不禁,才换上了她最好看的衣裳、最心爱的鞋子。
只是,她从未离开过“蝉鸣寺”
,根本不知道雨后的山路如此难行,如今一路行来,靴上的泥巴越沾越厚,如同灌了铅,便向唐治撒起娇来。
唐治“鸡贼”
,他穿的是一双草鞋,所以步履甚是轻盈。
眼见小妹已经累得娇喘细细、额上香汗涔涔,唐治便弯腰道:“上来吧。”
唐齐一见,便摇头责备道:“只不过下个山而已,你辛苦,那你三哥难道就不辛苦了?三郎啊,你不要惯着她。”
唐小棠一双美眸天生带着甜意,俏巧地白了一眼大哥,纵身一跃,便跳到唐治背上,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这才向大哥傲娇地扬起小瑶鼻儿,得意洋洋地道:“三哥疼我,就喜欢背我,咋滴。”
唐治托着唐小棠的一双大腿,便朝山下走去。
五年来,唐治勤修“子神炼气术”
,风雨不误。
练气术与其他技术一样,不仅需要苦练,同时还讲究悟性。
悟性不是天生的,而是一个人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思考、见识,渐渐养成的一种触类旁通的能力,乃至培养出来的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作为一个蓝星现代人,即便唐治当初只是一个落榜美术生,是一个学渣,但是在系统而科学的现代基础教育体系培养下,他对于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较之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也是高明多多的。
这种能力体现在学习“子神炼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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